盗刷闺蜜7万多元,她去买了一个名牌包包

南宁一女子坑闺蜜 盗刷账户7万余元

微信支付方式使用起来很方便,但是咱还是得注意防范风险,南宁女孩小丽遭遇了这么一件事,在短短11天内,她的微信钱包的余额及绑定的银行卡里的钱,被人盗刷了7万多元,她万万没想到,盗刷者竟然是她的闺蜜。

小丽和曹某某是闺蜜,曹某某经常到小丽家里玩。由于小丽平时买东西喜欢用微信支付,所以,她的微信钱包里存有为数不少的一笔钱,可是今年2月11日下午,小丽无意中发现自己微信账户钱包里的钱少了很多。

公诉人:

共将小丽微信银行卡内的余额人民币73500元,转到其微信账户盗走。

在庭审现场,被告人曹某某交代,小丽经常当着她的面解锁手机,并不设防。因此,她知道小丽的手机解锁密码。今年2月1日15时许,她来到小丽住处,看见小丽的手机放在一边,她就偷偷拿起手机解锁,看到小丽微信钱包里居然有上万元。曹某某便通过手机发送验证码的方式,偷偷将小丽微信账户的钱转到自己的微信账户。

被告人 曹某某:

买了东西,买了什么东西?买了包包,买什么包?买了香奈儿的包包。

公诉人:

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两年。

法官表示,虚拟货币,比如说微信余额,或者一些游戏的装备,在特定条件下,已经是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个人,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占有的话,到达一定数额,就有可能构成盗窃罪。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法官 张显远

对于使用账户和密码我们一定要有所警惕,要有一定的防备心理,不能把所有密码都告诉我们认识或亲近的人。

来源 | 广西电视台新闻频道 《新闻在线》

记者 | 于永军 张菁

编辑 | 有米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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