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隆昌72岁“包租婆”强收菜贩“保护费”,十多年十万元

(本文原标题:《私占市场摊位,隆昌72岁“包租婆”强收菜贩10万元“保护费”被取起...》)

“保护费”这个词,大家应该经常在电视里看到,最近巧了,内江竟然也有收“保护费”的人,还是个70多岁的老婆婆!!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跟着江小弟一起去看看!

8月21日,隆昌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赃款返还大会,警方将近期查获涉及“代某贞寻衅滋事案”的10万元赃款如数发还给受害群众。

▲赃款返还现场

“真没想到,被强行收取的摊位费还能还给我,感谢政府。”受害者杨某某接过民警返还的钱激动地说。

隆昌市金鹅街道康复路菜市场后的无名巷,在2000年初由周边居民及小商贩自发形成自由农贸市场,城管局为方便群众,将该街道划定为临时摊区,并用黄色油漆划定摊位范围,摊位不收取费用,不归属个人,谁先摆摊就谁先用。

▲领取返还的赃款

为维护城市环境,金鹅街道桂花园社区聘请代某贞等人,在市场打扫卫生并收取卫生费。代某贞利用工作之便,霸占数个摊位,对外宣称摊位由她私人购买,并采取不交摊位费就与摊贩吵架、阻挡其做生意,不准摆摊等手段,强行收取摊位费。

十多年来,代某贞累计向摊贩李某某、杨某某、林某某等人,收取摊位费达10万元。

▲送锦旗表谢意

2018年3月,隆昌市公安局根据举报线索,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将72岁的犯罪嫌疑人代某贞(女)抓获归案,并追回赃款10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代某贞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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