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攸县法院:侮辱谩骂执行法官 教育拘留毫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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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攸县法院对一名在执行局办公室公然侮辱、谩骂执行法官的男当事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规范了法院工作秩序,捍卫了法官的尊严,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据悉,朱某为木工项目包工头,颜某为提供劳务者,在工作期间,颜某因工受伤,朱某拒不支付工伤款,颜某随即将朱某起诉至法院,在该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朱某赔偿颜某工伤款共计19000元,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朱某未按时履行,颜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对朱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朱某未按照执行通知书上的内容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实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该院执行局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然而,在执行局干警传唤朱某至执行局办公室后,朱某声称需向其妻子和朋友求助,本以为朱某的妻子和朋友会带赔偿款来,结果事情来了个大转变。在朱某朋友李某来到执行局后,李某就以各种理由侮辱、谩骂承办人员,在此期间,执行干警一直耐心为他解释工作,谁知他不以为然,更加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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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执行干警请示主管院领导,李某公然诋毁法官和法院形象的行为,属于公然挑战司法权威和司法尊严,已严重妨害了司法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五)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攸县法院对李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次日,朱某妻子来到攸县法院交纳了案件兑现款,念其主动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攸县法院予以提前解除拘留措施。朱某如愿的回了家,而在蹲了一天一夜大牢后的李某也深刻地意识到了自身的错误,且写下了悔恨的检讨书交至执行干警手中,认错态度诚恳并改正,攸县法院予以提前解除拘留措施。至此,这次执行工作圆满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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