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某年轻男子在高铁上霸占他人座位、任凭谁再怎么劝就是不起来算是真真惹了众怒。同样与高铁有关,这种情景让我想起几个月前女教师扒车门候亲夫的“壮举”;同样是破坏规则,这让我想起媒体时常曝光的以各种由头霸占他人房屋的无赖们,以及霸占他人妻女、强拆他人房屋的恶棍们......
客观地说,在本次事件以及不久前的扒车门事件中,单个人所受的直接危害并不大,但这绝不意味着相关行为人的社会危害性就小。事实上,在国家法网日渐缜密的今天,触碰法律底线-受到法律严惩正在成为铁律,以至杀人越货的亡命徒在行凶时都会有所忌惮,而这种“大错不犯”“小错不改”的行为人却往往肆无忌惮——尤其“座位门”事件中的这位哥,衣着整洁,据说还有博士名头,虽然自知理亏,但是面对镜头依然我行我素、不听劝阻、拒不改正。这是对公序良俗的公然践踏,是在和整个社会对着干。如果这样的人都不会受到惩处,那么不守规则的人只会越来越多!
问题是,为什么“座位门”、“扒车门”等事件屡有发生?而且,还能发生在知识分子身上?他们肯定熟知“莫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呀!究其实,是因为社会对破坏规则者的制约不足——违法违规的成本太低了;很多情况下,由于规定不完善或者落实不到位等,违法违规甚至完全没有成本。这就导致某些人有恃无恐——我就不守规矩了,你能把我怎么样?实际上,对于破坏规则成性的人,越是有知识、越是见多识广,越可能有恃无恐,最终做出“情节轻微,性质恶劣”、挑战社会底线的事来。
试想,假如铁路方面对不听劝阻、影响列车正常运行或者侵犯其他乘客合法利益的行为规定严格的惩戒措施,包括通报批评、罚款、拘留、限制或禁止乘坐同类列车等,有关部门严格执法,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公之于众,让所有人都熟知并且敬畏铁道上的法律、车厢中的规则,还会有人在短短几个月内再次以身试法、“拿鸡蛋碰石头”吗?
由此,我建议并呼吁:1)制定规则时,请注意规则本身的自洽性,尽可能地考虑实践中的违犯情形,并设置对应的责任条款,以便追责时“有法可依”;2)规则施行期间,请务必严格,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然,即便规则大如“万法之母”的宪法,也可能是废纸一张,随时会被蹂躏和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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