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厕所革命”靠开放单位“内厕”有几分可行?

近日,辽宁发布《辽宁省推进“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明确提出,除涉密和安全保卫需要外,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厕所率先免费对外开放。(8月24日《新华每日电讯》)

俗话说,“人有三急”,而“内急”就是其中之一。生活中其它事情也许还可以忍三分、等一等,但是方便不能等。但是相对于街头琳琅满目、门类齐全的各种生活服务设施和场所来说,公厕稀少、“供应不足”和卫生堪忧、体验很差却是各地普遍存在的街头通病。

为此,国家近年来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各地也围绕“厕所革命”,进行了许多探索和努力,走出了自己的“革命道路”。建成了许多焕然一新的公厕设施,人们的如厕需求得到满足,体验大大改善,很多人的如厕习惯也因此受到影响而发生了良好的变化。

现在,人们又看到辽宁在实施“厕所革命”过程中也放出了令人瞩目的“大招”,推出了自己的创新举措。那就是要求除涉密和安全保卫需要外,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厕所都要率先免费对外开放。按理说“厕所革命,机关先行”,率先为社会带好头、打好样也理属应当。作为机关单位,首先应当将自己的“厕所革命”搞好,提升单位厕所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为公众树立标杆和示范。而且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将“厕所之门”对外开放、向公众敞开,看似也确实能增加现有公用厕所设施的供应数量,更好满足社会的如厕需求,可真要实行起来,做到“内外兼顾”也许并非易事,可能并不是看上去那么美。

这是因为,首先,单位内部厕所从结构功能设计上就不同于公共厕所,本身就不一定适用于高强度的对外开放使用;其次,单位内部厕所往往设置于办公区内部,如果对外开放,即便不涉及保密、安全等问题,也会给办公秩序和效率造成一定的影响,且会增加所在单位的保洁与保卫工作负担和经费支出;此外,公众想进入单位内部如厕,现实之中可能需要进行繁琐的登记,还要经过询问和指引才能走到地方,往往不胜其烦,还不如到路边寻找公厕。

由此可见,将“内厕”一刀切全变“公厕”,不一定那么切实可行,说不定还会造成得不偿失的局面,可以说是形式大于实质、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效果。特别是这一新政还规定医院、商场、宾馆、饭店等公共服务单位内部厕所也应免费对外开放,这样做会不会影响到这些地方正常的运转和营业秩序,妨碍人家的生意接待和服务质量?况且真要推行起来,会不会受到商家的抵触?毕竟那是人家的私有资源。

毋庸置疑,“厕所革命”是件大好事,可也要从实际出发把好事办好,别总想剑走偏锋。说到底,解决“厕事”不能将责任推给单位、商家,还是要老老实实把公厕规划合理、建好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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