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交通肇事 躲避赔偿玩起“躲猫猫”躲了4年
驾驶货车撞上出租车后被认定为全责,需赔偿出租车司机1万余元修车费,男子郑某却拒绝赔偿还玩起了“躲猫猫”,在法院缺席判决后仍拒不履行义务。然而躲了4年多,在法院的种种执行压力下,该赔的钱还是一分都不能少。
2014年3月30日零时30分许,郑某驾驶一辆中型普通货车沿西安市未央区北辰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凤城八路口处,与前方同车道的一辆小型越野车发生碰撞后,向左避让时又与刘某驾驶的出租车发生碰撞,致出租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郑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刘某为此支付车辆维修费8900元、车辆施救费400元、定损评估费400元。而郑某拒绝赔偿,并玩起了“失踪”。
无奈,刘某起诉至未央法院,但郑某仍然逃避责任,一直未到庭。经依法审理,法院于2015年3月31日缺席判决:判定被告郑某于15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车辆维修费、施救费、定损费、停运损失共计14188元。但判决生效后,郑某还是一直未履行。
今年8月6日清晨6时,法官赶到高陵区,打算在上班之前将郑某堵在家中,不料再次扑空。为找到突破口,法官通过村委会协助,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转告郑某及其家人,依法将其银行账户冻结,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限制高消费。鉴于强大的执行攻势,郑某终于接了法官的电话。法官在电话中再次告知其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迫于种种压力,郑某答应委托其表弟来协商此事。近日,双方协商一致,郑某将案款赔偿到位。
来源:三秦都市报
责编:秦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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