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高速交警温州支队指挥中心接到多名驾驶员报警,称有一男子骑着共享单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经过15分钟的搜寻, 温州高速交警找到该男子,并将该男子带离了高速公路。据了解,男子姓李,贵州人,来温务工却没找到工作,身上的钱花光了,就想去平阳找朋友借钱,因为在国道上不认识路,想想高速公路上有路牌,好认路,于是就骑自行车上了高速。最后高速交警给了他100元钱作为车费,同时也对他这样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成都晚报159号视频
成都晚报新媒体记者 万维纲
编辑:罗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