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霸座”事件最新处罚结果来了!罚款200元,并在一定期限内被限制购票乘坐火车!

相信大家都对占座的行为深恶痛绝,

因为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德。

近日,一段“女乘客在G334次列车上

遇座霸”的视频在网上热传......

01

事件的发生以及孙某的道歉

这件事情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8月21日上午,

由济南开往北京南站G334次列车上,

一男乘客霸占他人座位并称

“站不起来,到站帮我找个轮椅”。

这段视频也迅速地在网上疯传,

并引发了众怒。

随后不久这位男乘客的身份

也被网友扒了出来,

原来这个高铁“座霸”是

韩国圆光大学一在读博士孙某。

通过网络曝光后,

孙某不堪网络舆论压力于8月22日晚

录制道歉视频对当事人进行道歉。

并称:对于网上曝光本人

乘高铁霸占座位这一事件,

我深表悔恨和自责,

在此,我向当事人和全国人民

表示诚挚道歉,我深刻反思,

我的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德,

对当事人造成了极大伤害,

对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痛定思痛,

我保证在今后不再犯此类错误。

一定加强个人修养,提高个人素质,

也恳请全国人民

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02

济南铁路局回应

8月23日,济南铁路局回应

高铁男子“霸座”这一事件:

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

且称:列车工作人员在处理

该事件过程中的言行和应对方式得当,

尽到应尽职责。

对于此次济南铁路局的回应,

许多人表示不理解,

这难道是在告诉我们,

以后我们买了票,

也不一定能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吗?

而且当时列车工作人员并没有让

这位女乘客坐上自己的位置,

也没有强制孙某让出座位,

你们当时就这样放纵这位无理的孙某,

就这样让他肆意挑战道德底线,

这就是你们所说的尽到应尽职责了吗?

工作人员连这个占座问题都解决不好,

如果列车上发生了比这更严重的问题,

我们还能相信工作人员可以处理妥当吗?

事件最新进展

8月24日,济南铁路公安处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一款三项之规定,

给予孙某治安罚款200元的处罚,

并在一定期限内被限制购票乘坐火车。

03

网友的热议

在微博上,也有许多网友

吐槽了此次济南铁路局的回应。

@应龙:

以后买个二等座的票,

然后去占个商务座,反正不违法。

@啊怪Bata3-0:

现在济南铁路局调查结果竟然

仅是有违道德不违法??

这意思是以后不需要座位号,

抢到位子了就是大爷?

恳请有关部门继续跟进,

给善良的人民一个坚强的后盾!

@辣贝丁:

这样的执法示范,

只会让各种违法行为更嚣张,

小恶不管成大恶。

@MiAo镜子:

要是这么回应的话,

来来来,大家都来济南铁路局排好队,

一起去霸座啊!反正是道德问题,

又不上升到法律,随便坐了啊。

@伤戒-L-77:

花钱买到了这个座,最终却没能坐到,

这算不算铁路局违约,

是不是应该告铁路局让铁路局赔偿?

在此次高铁占座事件中,

不仅反映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那就是不要以学历的高低

来评价一个人的好坏,

具有高学历的人中也一样会有人渣,

高学历只能过滤学渣,

是过滤不掉人渣的。

而且还反映出了另一个问题:

那就是现在这个社会上,

有一部分人总是霸道地占着别人的座位,

而且一点都不知道羞耻。

最后,希望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

都能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法律,

为建设社会主义文明社会

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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