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昨天在自己租住的小区内被逮捕了。
他被逮捕的时候,不止是同小区的居民感到很意外,就连王某自己都很迷茫,自己连一件犯法的事都没做过,为什么要被抓?
王某于2009年在农村老家进行了结婚登记,一年后得一子,共同生活在一起。
2012年,王某因夫妻感情不和向妻子提出协议离婚,但妻子死活不同意,于是王某便在当晚离家出走,去到城里务工,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眼不见心不烦。
在城里务工的时候,王某认识了同单位的李某,李某比王某小了12岁,但这并不影响他们两交往,长时间接触下来,李某觉得王某为人很踏实,于是两人便正式交往起来。
没过多久,李某便怀上了王某的孩子,王某说自己会和李某结婚,让她把孩子生下来。
在外人看来,王某和李某就是一对恩爱的小夫妻,谁曾想,王某是已经有家室的人了。
两人就一直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李某提过去进行结婚登记,但王某总是各种推脱,李某也只能暂时等着。就这样过了三年,王某和李某的孩子也已经两岁了。
王某的原配妻子一直以为自己的丈夫是进城务工了,即使几年没回家,但她也只能在家带孩子等着。殊不知,在一次闲聊中,她得知自己的丈夫已经和另外一个女人同居了,还有了一个2岁多的孩子。
王某的原配妻子当即将王某告上了当地法院。
所以就有了开头王某被抓的那一幕。
王某在没离婚的情况下,又和李某以夫妻名字共同生活,还生育了一个孩子,已经触犯了婚姻法中的重婚罪。
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则构成重婚,应依法受到《刑法》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如果担负不起家庭的责任,就趁早离婚,切不可在法律的边缘试探,否则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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