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一“老赖”批准逮捕

欠朋友钱久拖不还,法院裁定还款后却卖房玩消失,近日,江夏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嫌疑人批准逮捕,有力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熊某和邓某是好友。2012年,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熊某开口找邓某借了10万元,并约定好利息。谁知熊某在2013年还了一年的利息后,在随后的几年中就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再也没有还过一分钱,俨然成为一“老赖”。2015年,邓某迫不得已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熊某还钱。

区人民法院多次调解,熊某也未爽快还钱,直到其房产被法院查封,熊某才提出愿意卖房还钱。后人民法院主持双方签订调解书,约定熊某将房产出售后偿还欠款。

岂知熊某不仅对朋友不讲信用,更视法律如无物。在法院将其房产解封后,熊某于2017年7月将房产卖掉,却并没有如约还款,而是很快玩起了人间蒸发,直至今年7月在河北被抓获归案。

执行难一直是司法实践的顽疾。“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无奈,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对法治社会的信心。为此,我国相继出台各种法令、政策,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蔑视法律权威的“老赖”行为。

“老赖”再狡猾,终究逃不过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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