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一七旬老人多次寻短见,100多位村民声讨其儿子

来源:遂昌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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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陪伴着子女成长,子女长大了应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对父母尽孝。子女不赡养父母,不仅仅会受到道德谴责,还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怎么办?

近期,遂昌县求和调委会受遂昌县大柘镇综治办、司法所邀请,成功调处一起沉积多年、引发全村公愤的赡养纠纷案件,实现了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调解挡在信访前,完成了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七旬老人因赡养问题屡次自杀

郭某,女性,1942年1月出生,生有二子一女,2014年4月5日因老伴身体不好,家中儿子因赡养问题引发矛盾,由村委会组织调解,签订了“父母赡养协议”。

协议约定:

父亲吴某、母亲郭某,兄弟两各人赡养一个;

大儿子从协议之日起赡养母亲郭某,居住生活、病痛医治料理、百年料理等一切由大儿子负担(现父亲吴某病危,等父亲百年料理结束后再到大儿子家中居住);

小儿子从协议之日起赡养父亲吴某,居住生活、病痛医治料理、百年料理等一切由小儿子负担。母亲郭某百年前小儿子每年给叁百斤稻谷的口粮。

同年,郭某的老伴去世,郭某外出做保姆贴补家用,随着年龄的增长,于2017年9月回到家中,但因与大儿子、儿媳矛盾多,无法共同生活,在外租住,抑郁寡欢,多次自寻短见被村民救起。村级组织就郭某赡养之事多次组织调解,均未成功。

镇综治办、司法所两次调解均未成功,但因郭某屡次自杀,此纠纷的解决已经刻不容缓。

百位村民聚集,对该案件非常关注

2018年5月22日,遂昌县求和调委会调解员接到乡镇求助电话,了解了案件情况,并对案件进行分析,认为本案件案情复杂,需要多部门联动开展调解工作。

接到乡镇求助电话后的第二天,遂昌县求和调委会、司法局、法院调解中心、派出所、镇政府多部门组成的调解队伍赴大柘镇某村开展调解。

当一行人来到该村委会时,已有100多位村民聚集在此,大家对该案件都非常关注,并对子女不赡养老人的行为表示非常愤慨。

调解现场

经调解,最终2兄弟达成协议

求和调委会调解员组织双方在村委会调解室内就赡养纠纷进行调解。

兄弟俩就2014年签订的“父母赡养协议”争论不休,大儿子认为要轮流赡养,小儿子认为根据赡养协议,他已经按协议将父亲养老送终了,母亲的赡养问题他只要每年出300斤稻谷就可以了。调解员征求老人的意见,老人表示不愿意在大儿子家生活。

调解室外,村委会大厅里郭某俩孙媳“开战”,村民对大儿子一家存在看法,认为已经签过协议赡养母亲,现在因老人年老多病就出尔反尔,导致老人屡次自杀,一致声讨大儿子一家。

调解员面对争吵的兄弟、愤慨的村民,将一度失控的场面加以把控,引导双方当事人冷静对待,并抓住争议焦点“母亲在谁家赡养居住更有利于老人安享晚年的问题”与法院干部一道采用面对面、背靠背等方式对兄弟俩进行反复疏导,将兄弟俩的纠结慢慢拉近,最终达成协议。

面对面、背靠背疏导

通过多方协助调解,最终两兄弟达成协议:

郭某与小儿子共同生活,大儿子每月支付郭某生活费400元,协议还对郭某生病治疗费用、护理费用、百年后丧葬费等一一进行了约定。

此案件调解员从当日上午9点10分开始调解,中间无停歇,直到下午3:00案件调解成功,法院工作人员当场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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