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青年学者:跨时段讨论中国政治与社会

2018年7月14-15日,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区域历史与边疆学”研究群举办了“中国史青年工作坊(第一期)”。本次工作坊召集两岸十余位学者共聚成都,一起就“政治与社会”主题展开中国史的跨时段学术交流与讨论。

14日上午,召集人之一钱云(四川大学)简单介绍了“中国史青年工作坊”的基本构想,并结合本次工作坊的主题作了简要说明:第一,政治史与社会史一直占据着中国历史研究的主流,也是新理论、新方法迭出的主要领域,因此,本次工作坊希望青年学人从具体研究出发,以“初生牛犊”之势对当前的研究状况提出不尽成熟的反思与展望。第二,中国历史的研究长期以来注重时代性的分析,然而政治史、社会史上的大关节的转变与朝代交替之际常常彼此相连,所以,工作坊亦希望发扬蒙文通先生“通观达识,明其流变”的历史眼光,在较长时段历史进程中观察政治史与社会史的演变。第三,现在的中国史研究往往截然区分古代史与近代史的研究,这固然与史料、史识等差异相关,相当程度上也受制于当前的学科体系及研究者的学科认同。然而在研究方法、研究视野、材料处理等方面却不乏相互借鉴之处,因此也希冀透过系列工作坊的形式在方法论上相互讨论、相互启发。

汉唐时代的法律、士族、墓葬、礼仪

14日上午的报告共有四篇,问题集中于汉唐时代,涉及法律、士族、墓葬、礼仪等中古史研究中的重要方向。

刘欣宁(“中研院”史语所)的报告以《从婚姻家庭法看早期中国法律的延续与断裂》为题,反思流行已久的“法律儒家化”之说。过去一般认为,强调贵贱、尊卑、亲疏、长幼有别的“差别性行为规范”始于西汉中期儒学势力的抬头。但近年来陆续出土的秦及汉初法律简牍表明,“差别性行为规范”在秦汉之际已经比较显著。例如在《张家山汉简》和《岳麓秦简》中已经可以看到关于“无夫奸”、“与人妻和奸”的规定,所以秦汉时期的奸罪有明确的分类架构,且与后世奸罪的原则大体一致。婚姻关系的成立问题上,刘欣宁认为秦汉和后世似乎不存在根本差异,只是唐律更强调主婚人在婚姻缔结中的意向与责任。又比如在“继承”上,虽然汉律和唐律差异明显,但从妇女的继承权来看,其实都存在诸多限制,换言之,将财产保留在父系家族内,是秦汉以来的朝廷念兹在兹的关怀。因此,刘欣宁指出,我们有必要重新思考中华法系法理是否在先秦即已定下基调?法律在汉唐之际是否曾发生根本性变革?

陈鹏(吉林大学)报告的题目是《北朝士族房分研究》,旨在思考士族房分结构与汉魏南北朝政治演进的关系,尤其是政治的变动对宗族结构的影响。陈鹏首先指出,宗族史研究中的“房分”指的是血缘亲属的范围,而中古士族的“房分”还明显具有政治性,北方士族对宗姓的划分,不仅是源自血缘,还必须考虑各派系的政治际遇和社会地位。报告以《古今姓氏书辩证》所引“唐人姓书”为具体事例,说明清河崔氏在北朝形成的“二级房分结构”:清河崔氏的第一级房分形成于汉魏,虽然受到不同支系政治地位的影响,但主要是宗族自然繁衍的结果;第二级房分生成于十六国至南北朝初,定型于孝文帝太和定姓族,是不同家支政治际遇与抉择的结果,即能维持地位与社会声望的家支,从第一级房分中凸显出来,形成新的房分。甚至一些士族迁居于新地,形成新的“郡姓”。陈鹏也反思了“二级房分结构”的普遍性,这种结构主要存在于北朝士族中的“汉魏旧族”,新兴士族的宗族繁衍还未达到形成“二级房分”的程度。

王煜(四川大学)的《墓道的延伸:魏晋南北朝高等级墓葬与社会》是从墓道的变化来观察汉唐时期墓葬制度与历史进程的互动。王煜指出,墓道一直是整个墓葬制度中不太受重视的环节,因为墓道与墓葬建设本身直接相关,只具有实用性的功能。但是从先秦到魏晋南北朝高等级墓葬的发展与演变中,墓道逐渐超越实用性,而成为等级制度的重要标志。具体来说,商周时期墓葬的等级主要体现在墓道的数量上,西汉高等级墓葬以特殊的墓葬设施(如黄肠题凑及外藏椁等)及玉衣敛服、车马殉葬、高大封土、墓园建筑为特点,东汉墓葬的等级由墓室规模和随葬品来展现。但由于曹魏的薄葬令,墓室形制和随葬品的规模被加以限制,墓道也便在西晋时便完全超越实用功能,承担起彰显等级制度的墓葬设置。之后,北齐形成了在墓道中绘制车马仪仗壁画来表现等级的做法,北周墓葬的等级则由墓道天井和过洞数量来展现。南朝墓葬由于土壤局限而无墓道,但作为等级规范的神道体系实际上来自魏晋的墓道传统。

吕博(武汉大学)的报告题目是《扩大唐代政治史的考察范畴:从礼仪看政治》。他首先回顾了中古政治史研究的一般取向,他认为自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两部巨著问世以来,“政治集团分析”成为这一领域主要方法。皇帝权力、制度架构、官僚系统、士族阶层、政治运作等问题的热度一直持续至今。基于此,吕博指出政治史研究的核心话题应该是“权力”或“权力关系”,关注权力表达的制度与规范,对政治生活中权力运作进行微观考察,可以扩展政治史的考察范畴。在这样的思路下,中古时期的有关“礼”的文献都可以作为政治史的材料。以头饰为例,唐代文献中有针对头饰演变的清晰材料,现代学者也对唐代不同时段的头饰进行过充分研究。然而,头饰的变化不仅仅是制度史的问题,作为一种日常生活中的“文化符号”,头饰其实也是一种政治表达的凭依,是微观权力运作的舞台。如,从“平头小样”到“武家诸王样”的变化,其实是唐前期政治变革的反映。开元中后期玄宗推行罗头巾及官样圆头巾子,与皇帝想要抑制宰相权势、彰显自身地位的想法一致。而在五代时期,各政权均热衷于改造、诠释服饰,这是他们依据所处的地域时势,进行权力伸张的手段。

吕博发言

黄桢(四川大学)提出,与会学者的报告和讨论给他本人的中古制度史研究带来很大的启发。他认为,过去我们考察某种制度变革,注意力往往没能离开制度本身,谈论得比较多的是新制度与其他制度有何关联、新制度对行政有何损益等冷冰冰的问题,很少顾及变革的承担者在新制度面前的所思所感。关注新制度如何改变当时人们的日常生活,人们如何学习新的行政规则、适应新的官场秩序,其观念又如何反作用于制度的走向,不仅能使我们对制度的理解愈发立体、深入,原本有些枯燥的制度史也会因此变得有血有肉起来。

近世历史中的职官、婚姻、禁书、地方与儒学

14日下午第二场的五篇报告在研究时段上属于帝制时代后期,所涉及的议题包括职官制度、婚姻法律、禁书与社会风潮、地方知识、儒学思想等问题。

方诚峰(清华大学)首先针对政治史研究路径提出三点反思:一、重新定位研究的目的。虽然既有的政治史研究存在多种叙事模式。但是,当今政治史研究的目的应该是探索和理解不同于今天的政治生活方式;二、强调政治文化议题的重要性,研究者应当在理解古人政治原则的基础上把握其政治行动,思考制度与思想的关系;三、指出应关注作为“关系”的制度史,有必要把古代制度视为一个不同于现代国家的政治体系,比如重视古代的“虚制”。他的报告以《再论宋代的三公官》为题,探讨自汉代以后变为“虚衔”的三公官在宋代政治史中的两重性及其作用。他指出,北宋时期的文阶臣僚所带三公官并非加官,在北宋前期是以文阶叙迁的最高级本官。元丰改制以后,寄禄阶成为官员的基本品位标志,三公官也成为文臣的最高寄禄阶官。而对于以使相衔为基本品位标签的亲王和最高级武阶官,在北宋前期带三公官者则属于加官。宋代三公官所具有的阶官、加官的两重性质,在北宋后期至南宋被用来当做跨越文阶与武阶身份鸿沟的桥梁,使得原本以节度使加三公官的武阶高官在落去节度使衔之后,成为以三公官为基本品位标签的“顶级文臣”。方诚峰最后指出中国古代官制研究的双重困境,第一重困境是由古人“以名统实”的官制叙述带来的,第二重困境则是今人的政治制度观念重职能,不太关注如三公官这样的虚衔,也未能将虚衔置于整个系衔体系、官僚体制中进行研究,因此要突破古人重名、今人重实的双重束缚。

方诚峰发言

洪丽珠(四川大学)的报告《蒙元官府对家庭纠纷的管理——以婚姻法为例》关注元代婚姻法的形式、内容与唐律的关系,以及在“各从本俗”的原则之下,元代朝廷如何决断法律与风俗的冲突中的民间纠纷。她首先梳理了元代婚姻法设立的过程,元代前期大量民间琐细纠纷案件,尤其是婚姻与家产纷争等细事涌入中央省院台与六部的讨论视野,这是因为法理的缺失,使得地方机构裁决民间纠纷出现“断不当理”、“理断偏屈”等问题继而导致诉讼越级上报。元代中期,元朝中枢针对大量的民间婚姻诉讼制定了婚姻法,明确规定将婚书契约化,严格规范了婚书的书写,尤其是婚书上对于嫁娶聘财的记录。洪丽珠在对比了元代婚姻法与唐律之后认为,元法在婚姻方面明显地延续了中华法统的主流。她以延祐六年两家交门换亲的案例说明在风俗与法律发生冲突时,官方所关注的仍然是风俗中女性的贞操与再嫁问题,因事曲法,而非以法律为准。她针对元朝的“胡风”影响元代社会风俗的问题,提出在元朝“各从本俗”的特点之下,规范汉人风俗道德的发动者实际是受旧俗影响的汉人,蒙古统治者只是受少数道德激烈汉人的牵动,因此元代的法律发展不能简单视作近世法律发展的变奏期。

吴政纬(台湾大学)认为学界普遍印象中明朝统治的“性格”有前期的残暴、紧缩到后期的宽松、自由的反差变化,当下的明清社会史关注晚明时期的日常生活、城市生活、物质文化等,呈现“大社会、小政府”的图像。吴政纬指出历史分期的概念,影响研究者分析史料的预设立场。他试图从书籍史、禁书研究中出发,希望能提供另一种观察明清史的视角。报告《从书籍史看明清时期的政治与社会》首先提出三点疑问:一是清代禁书政策的残暴是否被夸大,尤其这是传统中国的延续,抑或是清代的“发明”?二是明代曾经管制书籍出版吗?三是我们对于明清禁书政策所反映的统治风格差异的印象从何而来?以晚明为例,这个被视为“自由”、“逸乐”的时代,是否没有禁制呢?主流研究认为朱子学作为“正学”的国策在晚明受到挑战乃至松动,人人得以挑战官方论述。但吴政纬举出明中叶到明末的例子,指出明朝政府曾试图介入书籍出版市场,且官方的权威是能够震慑士子著书言论的,凸显明朝官方较少为人关注的力量。

潘亦迎(芝加哥大学)的报告《清代白莲教危机与帝国知识重整:由地缘知识看政治与社会的历史交织》试图重新思考“地方叛乱”这类危机之于中央政治的意义。以往的研究往往倾向于通过叛乱去讨论中央与地方、政治与社会间的竞争关系。然而,换一个角度思考,叛乱是否也可以被视为促发政治制度与政治策略变革的机缘?她围绕白莲教危机下清政府针对兴安的善后策略而展开。首先,她通过这个案例讨论了危机所促发的地方性知识的积累与帝国层面地缘观念的转变。她指出白莲教危机的善后过程孕育并调动了一个跨越三省的地方知识群体,而这个群体与提倡经世致用思想的中央官员存在紧密互动。地方官吏基于三省勘察所积累的观察,如因地(因地理环境制约)制宜(调整“坚壁清野”等善后策略)的必要、社群结构与经济生产方式的关联等,进一步促使中央将帝国版图内的诸个“问题”地带(如内陆山区、苗疆、南方沿海地区)联动起来思考。在此基础上,她还将清政府应对白莲教危机的案例与明政府应对荆襄叛乱的先例(两次危机均爆发于秦巴山区)进行比较,试图通过长时段的视野去总结地方叛乱的历史意义。她指出,危机可以是一种机制,促使政府将社会在历史发展中所积累的复杂性纳入政治制度。周期性危机所能反映的,可以是长时段内政治制度与社会发展相辅相成的历史过程。

凌鹏(北京大学)的报告是《“礼学经世”说的形成史——曾国藩所见咸同时期之政治与社会》。他首先梳理了“礼学经世”的提出及其演变过程,以及曾国藩对于“礼学”态度的三个阶段:一、曾国藩初期对于礼的理解,更多是作为一种仪节之礼,所重的是明显的具有理学意味的名教人伦,尚未意识到礼学的重要性;二、在“礼学经世”的第一阶段中,曾国藩意识到礼学的重要性,希望融合汉学与宋学,但这里的礼更多的仍是道德规范;三、在“礼学经世”的第二阶段中,曾国藩认为礼学的意义超越了理论上的汉宋结合,而强调心、性与礼之间的具体关系。凌鹏沿着曾国藩思路演进的脉络,探寻曾国藩对于当时之“世”的理解。通过曾国藩所经历的湘军败坏、民间叛乱及土地冲突加剧问题,可以看到他所面对的“世”已经是一个在原本最正统的秩序与道德上出现问题的时代,而这样的局面已经不是能够以某种“道德”或者“规范”的礼可以处理的,因此曾国藩的“礼学经世”说,是希望更加深入到“时与俗”之下的心、性问题中,才能够解决现世的问题。最后,他总结出“礼学经世”在礼与仁义的层面上确实是汉宋融合,但并不是止于理论,更重要的是实践于“世”。

凌鹏发言

晚清的朝会、边疆与名臣

15日上午第三场的四篇报告以晚清数十年的政治史为主题。

李文杰(华东师范大学)提交的讨论提纲与他多年对于政治制度史的关怀紧密相连。他题为《辨色视朝——晚清中央政府的朝会、文书与政治决策》的报告,主要是介绍他近年来的写作提纲及背后的设想。这个主题之下的系列标题,关注的是晚清时期的政治制度,具体对象是清代君主(包括皇太后)、君主的秘书机构军机处与实权的中央部院。李文杰最感兴趣的,是君臣每天的朝会议事、奏摺的产生与处理、政治决策的形成的具体经过。他坦言这样的兴趣酝酿于2004年选修茅海建教授《中国近代政治制度史》,而中国近代史研究中对制度的研究恰好存在着某种缺失,导致此前有关清代和近代制度的解释,有着很大的偏颇或者局限。政治制度,存在着本身的内在逻辑和前后延续,具有一定的知古鉴今、经世致用意义,这是他关心制度的第四个缘起。李文杰的关怀里有两个关键词:朝会和奏摺。单就朝会而言,御门听政、早朝、御前会议、廷议(大学士六部九卿会议),均各有不同。御门听政这样一个影视、文学作品中出现的“早朝”,实际在同治年间就完全停止了;同、光年间的早朝,其实是小规模的召见活动,且与垂帘听政制度发生联系;御前会议接近于“见大起”的活动,参与的君臣之间形式上完全不具备平等地位,与日本的御前会议有本质区别。

廖文辉(四川大学)对于同、光时期清政府关于新疆政策的论争进行了考察。他在《晚清同光之际清政府内部关于新疆政策的论争》报告中认为,应跳出过去塞防、海防之争的思维模式,将这场关于新疆政策的争论置于清代中叶已降新疆治理政策的发展演变脉络中进行考察,同时也应将其置于自同、光之际因西北与东南方向出现防务危机的具体语境内予以审视。廖文辉强调:当时朝廷内部关于新疆问题的论争,其驳杂的看法并不宜做截然的两分式切割并加以对立。时人对于新疆问题的考虑,是包含了对于边疆、时局、财政、国防、外交等多方面的综合考量。具体来说,朝廷内部反对收复新疆一派,并不是为了海防而反对塞防,而是对于道光以来的财政危机、回部问题充满疑虑,对主动进攻缺乏信心,对于军力之不足估计过多;其具体的措施,也有画关而守、就地固守、要地固守甚至分封诸王的方案。主张西征的一派,也存在着防俄、防回的歧异。廖文辉指出,当时诸多意见中也出现了明显的时代变化:经过百余年的治理,在西北地缘形势巨变、国力衰退的情况下,天山南北已被视为康、雍、乾三代的政治遗产,具有高度的战略价值,成为了时人普遍承认和接受的看法。

韩策(北京大学)和张晓川(四川师范大学)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射到晚清的大臣身上。韩策在《“浊流”当国——晚清军机大臣孙毓汶的形象与实际》中,试图对既有形象负面的孙毓汶进行一个较为全面的审视。众所周知,甲申易枢的幕后黑手、当政十年贿赂公行纲纪废弛、甲午战争中主和误国,共同构成孙毓汶的“三宗罪”。对于这些指控,我们很少看到孙毓汶及其盟友的辩护。韩策提示:“缺少辩护不等于这样的形象就符合实际。”接着他对孙毓汶的性情、政见、举措和人脉等内容进行了考察。韩策在研究中发现,孙毓汶性情勇悍,爱好吃喝玩乐;作为一个北方士族,孙毓汶交流高辈能士,屡掌文衡,门生众多,多与南人结亲,较少南北之见。甲申和甲午中,孙毓汶均牵扯其中的,但不应全由其承担重责。韩策表示,在晚清史的研究中,不应该过分强调清流和浊流之区分,也不适合过度使用南、北之别的的概念。

张晓川在《清议与实务:光绪初年的吴大澂》以讲故事的方式展示了吴大澂这样一个以书画、金石见长的清流官员,其仕途中的种种值得关注的特点。从吴大澂的履历来看,在同治年间,他先是考中进士,点翰林,三年散馆后授编修,视学陕甘,大抵不出传统正途出身者的基本仕进路线。可到了光绪初年,吴大澂则没有循例在翰詹清班缓慢地磨勘升转,通过出外历练,走上了一条不怎么常规的仕途。这反映出太平天国战争所带来的行政制度、惯例变化和同光年间的政治氛围。譬如,京官尤其是清贵不能随便奏调和出京,这一惯例在咸丰年间因大量办理团练而被打破;又如,由于太平天国战争影响,保举和军功的泛滥,入督抚幕或随之办事,成为了官员快速晋升的终南捷径。张晓川认为,以往的认识和研究中,无论褒贬态度,往往有一种倾向,即更多地从抗拒、排斥洋务、实务的角度,看待清流。此种倾向在近来的一些研究中得到了纠正,这有助于正视清流与洋务,以及所谓两派人物之间的关系。就吴大澂本人而言,其多个面相,恰好就映证了这样的观点:他虽为清流,但乐于创办实务,且与李鸿章等洋务派人物还保持了友好的关系。

张晓川发言

上述两场报告引出一个问题:即类似于“清流”、“浊流”这样的概念工具在解释历史时在多大程度上有效?蔡炯昊(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认为,此类概念可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历史当事人使用这样的概念用以描述变动不居的朝局与核心清晰而边界模糊的人群党派。值得注意的是,历史当事人在使用这些概念时,并非处在一个全知全能的视角,所谓“当局者迷”,他们所获得的信息有限,看待人物、事件的理性亦有限。但正因为历史当事人的局限,他们在使用这些概念工具时的随意性、即时性,却能帮助研究者从中捕捉那些历史进程中转瞬即逝的“当前一境”,因之看似不甚精确明晰的概念却能成为良好的捕风之具。第二个层次则是后来的历史研究者使用这些概念来分析历史,这里头需要注意的是,早年的研究者使用这些概念时多相对“本质化”,而近年来则倾向于“建构主义”的一面,这其中的变迁恰恰能反映出当下学术史的流变。

近代的基层、教育、新革命史

15日下午最后一场共有三篇报告,探讨的问题同样集中于近现代史的研究。

谯珊(四川大学)的报告以《清帝国统治的秘密:精英组织化》为题,反思流行已久“皇权不下县”之说以及基层政治运行的实际情况。谯珊首先提到“帝制生命力”的问题,她指出解释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认识中国传统社会的结构以及受该结构制约、规定的社会发展道路。其次通过对“精英”一词的语义学分析和知识考古,谯珊认为精英概念隐含“质量”(优秀)和“高度”(权力)。她提出,地方社会生活纷繁复杂,地方精英亦呈现多元性特点,如以功名论,有官员、士绅;以财产论,有会首、绅董;以社区能人论,有客长、保甲长、团正等。随后,以清代巴县档案为例,谯珊指出执照是一个寻找精英的线索。如坊长、保长等基层组织首领皆需官方给以执照;行首、会首等行业精英组织亦需官方给以执照,如此就形成了在县以下,基层组织和行业组织依靠县官认可,又与县官共同治理阶层的权势格局。换言之,中国的基层政治是官绅政治,而非官僚政治,官员以外的各类精英被整合于各个组织之中,位置明晰,与政治体制相互依赖的关系极为明显。一条精英对帝国体制认同的“自下而上”的轨道通过“组织”这一手段得以施行,这也是帝制呈现生命力的重要原因。

严海建(南京师范大学)报告的题目是《国家权力与社会资源:近代国人自办私立大学的历史困境》。首先,严海建纵论私立大学在近代高等教育版图中的地位变迁。私立大学始办于晚清新政之时,自始有“纠官办学堂之弊”之意,到1920年代上半期,私立大学更承担了国人的种种期许和厚望。但随着1930年代国内局势日渐稳定,国家对高等教育影响增强,私立大学对政府依赖加强,甚至于抗战中后期逐步争取国立化。国立化的背后主因是为了争取办学经费,因为民国时期私立大学的经费筹措大多维持在较低的水平。其次,严海建分析了私立大学发展困境的时代肇因,即近代中国私人资本弱小;私立大学董事会制度形同虚设;其生存发展更多依赖政府资助而不得不接受政府管制等,导致社会对私立大学批评甚多。严海建最后反思了近些年来学界关注的“国进民退”在私立大学发展领域的表现,指出近代国人自办私立大学发展的困境与“国进民退”的时代趋向密不可分,但实际又充满各种悖论。私立大学在无法从社会获得足够资源的情况下转而依赖政府,而国家加强对私立大学管制的同时又无力负担其发展成本,由此造成私立大学在国家与社会两方面都不可能汲取到充分的资源而获得高质量的发展,晚清民初私立大学初创之时对于私立大学的理想期许无疑是落空了。

严海建发言

马思宇(北京大学)的报告《革命与历史:中共早期对义和团历史叙事的重构与宣传运动》,以中共将义和团运动纳入革命历史序列为例,探讨历史叙事与革命运动的互动机制。马思宇首先解释了革命运动的历史序列理论:将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历史,整合到一套前后相继的叙事脉络之中;反映出后胜于前、今胜于昔的进化论思想;历史阶段的划分至关重要。随后马思宇以义和团运动为例予以说明。大革命以前,有关义和团的负面评价多于正面,尤其是五四运动以来,社会整体性地反思中国文化保守落后之弊,义和团的负面形象更因此被放大和凸显。随着苏俄政府和列宁本人宣称义和团为起义,中共试图重塑义和团历史的形象,将其转化为反抗外来侵略的正义举动。五卅运动为中共重塑义和团形象提供了契机,在民众对反帝运动演变成义和团重演的警惕声中,中共指出义和团“无知识”“无组织”“无领导”的“落后”教训,恰可为五卅运动的前车之鉴。马思宇指出,中共对义和团的历史重构,不执着于文本,而是着眼于实践,着眼于当下,其意义在于为革命运动提供思想资源。20 年代至 40 年代期间,义和团的历史叙事,仍在社会各方长期拉锯的过程之中不断调整,深受时势演变和革命进程的双重影响。

结合两天的报告,可以发现在政治与社会的问题中,常常会出现彼此相因的情况,政策、制度、政治行为会影响社会的运行,社会中的种种问题也会倒逼政治层面的改变。钱云提出,除了这两者的互动关系外,是否还应该对“两者之间”有所关注。像丸山真男等提出来的“政治氛围”、中国传统学说中的“时风”等,都关注到在政治与社会之间存在的一套隐性的结构,这当然可以通过对制度、社会风貌的描述加以探究,但恐怕也应该注意到思想,尤其是捕捉一般人的思想中关于政治与社会的感知。

蔡炯昊指出,政治史与社会史的分野,皆因近代以来学术分科,并非历史本身的分野。然而离开了现代学术所赋予的工具,我们便无法展开研究和表达。因之,不断提醒自身将遮蔽自己双眼的“镜片”进行移动,从而更好地趋近历史本相的地表就显得尤为必要。政治与社会这样的分析框架,本身皆应该具有延展性,当我们放宽历史的视角,可以在过去认为无关政治的地方发现权力,建筑、头饰、书籍等等过去属于“社会”、“文化”的范畴,同样可以是政治史研究的新领域;另一方面,过去属于传统政治史的领域,军国大事、政局变迁其实亦具有“社会”的层面。朝臣士人在诗酒唱和、品评人物乃至观剧听戏等活动中,亦能左右时局,党同伐异,这种政治史的另一面向,又颇具“社会史”的意味。再者,如钱云刚刚提出的,对于政治和社会“两者之间”的关注,应时今后研究的探究方向“时风”、“氛围”这样的范畴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反映出一个时代的整体面貌?传统时代的改朝换代所引起的政治变动在多大程度上能将影响及于一般人的心态、文学艺术的风格、甚至审美品位这样一些偏于“虚风”的层面,都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

陈默发言

这次会议试图通过以“通观达识”,来促成不同学术志趣学者间的对话。就像陈默(四川大学)所言,尽管从古代到现代乃至当代,历史学关注的具体对象以及所处的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许多主题湮没于时空已不复存在,但亦存在着许多问题是古人与今人都在共同面对的,比如法律、家族、礼仪、政治制度、边疆治理等等。虽然历史学家不断在强调古代与今天的区隔,但古今之间共享或同情的部分,也需要被充分肯定。

随后展开的综合讨论部分,与会学者各抒己见,机锋往来,才辩纵横,不断深化本次工作坊的讨论成果。虽然在学术上或有不同的见解,但正是坦诚的交流,增进了彼此的认识,也促进了对本次主题“政治与社会”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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