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人认为,试用期只是一种考验期、观察期,不能算作正式的劳动关系。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2.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规定,试用期要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如果公司只和员工签订《试用期合同》,那么这个《试用期合同》就是正式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就是正式的劳动合同期限。
3.例如,代某到一个网吧做保安,上班第5天的时候在工作中受伤。网吧认为代某还在试用期,还没有领过工资,不是正式的员工。但法院认为,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代某上班只有5天、没有领取过工资,不影响劳动关系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