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一辆三轮车连撞两人后逃逸,热心市民狂追将其抓获!

据网友爆料:

8月25日下午三点左右,在筠连县学士路镇政府路段发生一起电三轮撞倒小女孩的交通肇事逃逸事件。

据目击者讲述道,看到一小女孩拎着水果过马路,突然一个电三轮从教育局门口的坡路上冲下来,直接将小女孩撞倒,车轮滚子从小女孩的腿上压过,顿时小女孩瘫倒在地,电三轮驾驶者减慢了速度,当他回头看到小女孩倒地爬不起来之后,又立即加快速度逃离。旁边的群众看到了后大声吼:“你撞倒人了!不准跑!”“电三轮撞人逃跑了!快追!”

在附近跑摩的的师傅们看到此情此景之后,立即前去追肇事者,公路边的群众和亲属也及时赶到小女孩身边进行保护,防止后面的车辆对小女孩二次伤害。有好心人立即拨打了120进行求助。

该电三轮驾驶者在逃逸途中又撞倒一名群众,在群众的合力下终于在交通巷囗子将该肇事逃逸者擒住,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男子进行了拘留。目前该事件,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处理中。

据悉,被撞倒的小女孩今年刚15岁,马上就要读高中了,幸好没有危及到生命危险,目前正在住院治疗中。一名目击该事件的群众说道:“这个电三轮驾驶者撞人之后肇事逃逸,大家都喊他不要跑,却依旧逃跑,太不像话了!”肇事逃逸罪加一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肇事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三轮车撞人,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并具有法律规定的6种情况,则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二是如果责任认定书对责任的划分不是全部或主要,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可。

1、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希望广大电三轮驾驶员们一定要小心行驶

遵守交通法规

文明行车,礼让行人

来源:最美筠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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