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北安一棚改小区缘何十年未收工

来源:法律与生活

本刊记者 李漠

黑龙江北安市,地处中国东北部、小兴安岭南麓。

2018年7月9日,站在北安市绿海家园小区向《法律与生活》记者介绍情况的黑河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万通公司)的法人代表陈兆福显然很激动:“我们被北安招商引资来搞棚户区改造,他们承诺给棚改政策,但有的却不兑现;他们指定拆迁公司拆迁,2个月能完成的任务结果用了5年多;当楼房盖起来后,官商勾结抢夺楼房的大戏就上演了!他们利用公安收走我公司的‘三章’(公章、财务章、法人代表名章),不经我公司公然售卖楼房,偷漏税一千多万元。我们向市里反映情况但无果。如果楼房被卖光,我们必将血本无归,而且还要背负巨额债务永世无法翻身!”

(陈兆福向记者反映情况)

“配套费减半、建成一平米补480元的棚改政策不兑现;2个月能完成的拆迁用了5年多!”

相关资料显示,万通公司是经招商引资来到北安市的,其开发的小区叫绿海家园,是棚改项目。

“这是经省和国家批准的北安市第一个棚改项目,总面积为16.7万余平方米。2007年5月,北安市的范副市长以及建设局刘局长(后任副市长)等人向我们承诺了很多优惠政策,北安市政府与我公司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合同》也明确约定我公司享受棚改优惠政策,结果我们被骗了!”陈兆福激动地对记者说:“国家规定,棚改配套费减半,建成一平米补助480元。现在,小区回迁面积约有11000平米,可我公司并没享受这一政策,给我公司造成了四五百万元损失:按棚改政策工程审批费应为每平米96元,而实际收费是160元,这直接造成我公司600余万元的损失!”

(《招商引资协议合同》)

对此,陈兆福解释道:“那位把我们招进来的范副市长退休后,建设局的刘局长在2010年9月升任副市长。我们多次找他要求兑现承诺,都是无理由不兑现。”

“他们还指定拆迁公司,2个月能完成的拆迁,结果用了5年多,这又给我公司带来巨大损失!”陈兆福称。

据陈兆福、陈仁杰(万通公司副总经理)等人反映, 2007年6月,他们在北安市取得了土地手续,并进行了选址,同时市政府下达了关于动迁、回迁等棚改优惠文件,并同时签署了招商引资合同。

查看北安市政府、北安市建设局、北安市招商局与万通公司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合同》,记者看到该合同载明,乙方(万通公司)享受《北安市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

“拆迁工作,主要由建设局的刘局长主管,而拆迁公司则由其指定。本该在2008年8月8日至10月8日完成的拆迁,直到2013年10月10日才完成。”陈兆福称,“这给我公司造成1000余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还给回迁户带来了诸多困苦。”

“《北安市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补充意见》被任意践踏”

“关于拆迁面积与回迁面积之比,我公司与市政府和动迁户签有协议——《北安市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补充意见》,民宅是拆一还一;商铺是拆二还一。”陈兆福手指该意见书说:“但在实际操作中,这协议被权力践踏了:建设局的刘局长等人逼迫我们接受他们规定的民宅按1比1.5执行,所有临街住房都算商铺,也按1比1.5执行,这直接造成我公司经济损失6000多万元!”

记者看到该意见书的落款单位是北安市建设局,日期为:2008年5月17日。

“刘局长还逼迫我方承担其违法强拆的后果!”陈仁杰气愤地说:“未履行任何法律程序他就下令强拆了陈某杰、陈某芝的房屋,但后来人家连续上访,他就逼迫我公司牺牲200多万元的利益与陈某芝陈某杰签了合同把这件事情摆平!”

“还有,为了安抚上访的夏某,刘局长还是逼迫我方做牺牲!”陈兆福称。

“通过走法律程序已决定给夏某33.2平米临街商铺、48平方米民宅,但刘局长利用公安私收走我公司的公章,未通过我公司就私自做主,不仅给了夏某48平商铺,还给了他90平方米的住宅,同时又划走我公司存在动迁办的动迁保证金13万元给他。”陈仁杰称,“此举又直接给我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约70万元!”

“在回迁安置上,在北安一些官员的逼迫下,我们蒙受了数千万元的损失!”陈兆福称。

“逼走南通一建和盐城一建”

据记者了解,万通公司于2007年5月开始开发绿海家园小区,江苏南通一建承建2、6号楼,江苏盐城一建承建3号楼。到2013年8月完工。

“在2013年回迁户搬迁新楼时,南通一建和盐城一建也做好了承建1、4、5、7、8、9号楼的准备工作。”陈兆福称,“但就在此时,赵海峰要以‘中国煤炭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下称:‘中煤公司’)的名义承建这6栋楼。”

“于是,我们的噩梦开始了!”陈兆福称。

“刘局长让南通一建和盐城一建这两家公司分别向北安市政府交2000万元工程保证金,否则不允许承建该工程项目。”陈仁杰激动地说:“他只用了一招儿,这两家公司就被逼走了!”

“赶跑这两家公司,‘中煤公司’就进来了,但该公司并没有向市政府缴纳2000万元!”陈兆福气愤地说:“甚至连2013年7月我公司(甲方)与赵海峰(乙方)、北安住建局(丙方)签订的《北安市绿海家园项目管理协议书》上约定的‘中煤公司’需交的1000万元工程保证金也没交!”

记者看到该协议的第五条约定:为推进该开发项目的进程,乙方(“中煤公司”)在此协议签署后7日内,须向丙方(北安市政府)缴纳1000万元作为施工保证金……

“如果‘中煤公司’能保质保量完成楼房建设也行,但事实却根本不是这样:绿海家园4—B、5号楼的原设计为苯板保温,然而‘中煤公司’未经设计单位变更,就为了降低成本私自将苯板保温变更为砂浆保温。”陈仁杰称,“此举为该公司降低成本350万元左右,两栋楼却成了不合格产品!”

“我们多次反映这一问题,住建局终于在2015年9月9日对施工方下发了停止施工整改通知书,但是事实证明,作为监管部门的住建局此举只是做做样子,施工方写了份《保证书》并没有进行整改纠错就完事了。”陈兆福手指该《保证书》称,“住建局这不是敷衍我们举报人,袒护施工方吗?!”

记者看到,该《保证书》上有这样的内容:乙方(“中煤公司”)向甲方万通公司保证绿海家园4——B、5号楼经过一个取暖期后,如不能达到供热最低保障温度,由施工单位负责清除砂浆,重做苯板保温……

(《保证书》)

“强行收走我公司公章任意售卖楼房”

“2013年7月,北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刘大队长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书,就带人来强收我公司的‘三章’,我问原因,他说是刘副市长(注:之前的刘局长此时已升任副市长)交办的。”陈兆福称。

“没有办法,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刘大队长把章子拿走了。其实,我们明白,这是为了让赵海峰销售我公司的楼房。”陈仁杰称,“直到2014年5月这些章子才送回。9月,刘大队长又带人再次将‘三章’收走并转交给了住建局,直至今天也没归还。”

“2014年12月22日,在我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刘副市长、住建局副局长林永生等人让我在所谓的‘三方协议’——《以房屋抵工程款分割房屋协议》(甲方:万通公司,乙方:赵海峰,丙方:北安市住建局)上签字,他们在协议上面私自加盖了我公司印章(当时章子在住建局)。这是一份严重损害我公司利益的协议:该协议约定将我公司的5万平米的房子过户到赵海峰的名下。他们要求我必须签字,如不签字,我公司所有业务都不给办。因对该协议毫不知情且协议内容损害我公司利益,我断然拒绝签字,刘副市长当众对我破口大骂,还称‘不签,在北安啥事也别想办,从北安滚出去!’”

记者看到该协议有这样的约定:甲方愿以4号楼、5号楼住宅及商服共计约5万平米房屋抵顶工程款;抵顶工程款的房屋价格暂以2600元/平米为结算依据,最终以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的评估为准进行决算……

“他们真的是说到做到,从我拒绝签字,到次年8月10日前,北安市政府停止了对我公司的一切业务,我公司几乎瘫痪了。我公司只好在8月10日与北安市政府、‘中煤公司’签了一份‘三方协议’——《补充协议》(甲方:万通公司,乙方:‘中煤公司’,丙方:北安市住建局),无奈地用我公司的5万平米楼房抵顶了‘中煤公司’的工程款。其实,用4.4万平米抵顶工程款也就足够了!”陈兆福称:“此后,房管局专门为‘中煤公司’开设一条预售房网线,于是,他们就伪造了我的网上签名,将我公司5万多平米楼房转入了赵海峰名下,赵海峰不通过我公司,自己网签合同卖房。他们不给我公司开任何票据。偷漏税数额1000多万元!”

“如果房管局不给‘中煤公司’开售楼网线,‘中煤公司’就必须通过我公司售楼而无权私自售楼。”陈仁杰称,“且必须由我公司开具票据,还须遵章纳税!”

“我被关进看守所与如同儿戏的土地出让”

“因为在2014年12月22日忤逆了刘副市长等人,导致我被关进了看守所!”陈兆福说。

“南通一建的全部工程款是4500万元,我公司支付了3800多万元,达到了85%,这就超过了80%的规定,但因没有最终验收决算,所以我公司不能给付剩余工程款,于是他们就告我们,刘副市长抓住这个机会强逼我公司交钱。无论我如何解释就是没人听。最终以我公司欠农民工工资为由,把我关进了看守所!”陈兆福气愤地说:“首先是我超付到了85%,不存在拖欠南通一建的工程款;其次,即便拖欠农民工工资,也不是我这个开发商,而是施工单位!”

“他们把陈兆福抓进了看守所,我公司只好借月息6﹪的高利贷80万元交给政府,才把陈兆福保了出来。”陈仁杰称,“这80万元高利贷现已滚到172万余元!”

“尽管我被关进看守所使我的身心受到了伤害,但绿海家园还得搞下去啊,2015年5月15日,我公司向北安市国土局正常交付了41万元关于绿海家园小区7、9号楼的土地挂牌出让定金。”陈兆福称,“6月9日,国土局突然告知我,称刘副市长说了这块土地给赵海峰了,不让我公司挂牌了。”

“政府出让土地,怎么能如此儿戏?而我们除了生气,还能怎样?!”陈仁杰称,“但在2016年6月3日,国土局工作人员又突然告诉我们,该块土地赵海峰不要了,刘副市长又同意给我公司了,让我公司补手续,我公司交了1.5万元,但直至今天他们也没给办这块地的手续,这块地也没到我公司名下,那41万元至今也要不回来!”

“强权下的加油站动迁”

“我们的‘倒霉事儿’很多,拆迁绿海家园小区7、9号楼附近的一加油站就是之一。”陈兆福称。

“这加油站在我公司开发规划之外,但回迁户多次上访要求市政府动迁此加油站。刘副市长于是又想到了我公司,他还是强行要求我公司动迁该加油站。”陈仁杰称,“动迁这个加油站的全部资金投入需1500万元左右,增加建设面积不足10000平米,而且该地段无任何手续,我公司当然不同意!”

“刘副市长告诉我必须动迁,动迁费先由市政府垫付,至于损失,日后他再给我公司免除一些费用找补一下。我深刻领教过他的厉害只能同意,并在2013年7月24日与市政府、‘中煤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北安市绿海家园项目管理协议书》。”陈兆福称,“该协议第二款约定:关于动迁加油站,政府答应负责审批手续和费用,加油站拆迁因资金不足由政府垫资,我公司按年息3分支付给政府利息。”

记者看到该协议的第二条有这样的表述:该项目的审批手续和费用、加油站拆迁、官网以及环境建设均由甲方(万通公司)负责;甲方在拆迁、审批过程中因资金不足,由丙方(北安市政府)垫资,甲方按年息3分支付给丙方利息,待房屋销售收入后,本息一并偿还。

“协议签完后,北安市政府垫资490万元动迁了加油站,之后老百姓不再上访,市政府也就不再管协议的条款了,竟不顾协议的‘年息3分’,以及‘待房屋销售收入后,本息一并偿还’的约定,在2017年9月2 1日,到北安法院起诉了我公司,请求法院判决月息3分,要求我公司给付欠款本金490万元、利息401.8万元(是协议约定的12倍)!”陈兆福激动地说:“谁料到法院竟然支持了他们的请求!”

“正所谓祸不单行。2016年7月末,刘副市长强行要求我公司开始7号楼的施工,但到了2017年6月,市政府主管城建的领导换成了李副市长,他让我公司停止7号楼施工,并承诺一星期内把7号楼手续给补办齐全。”陈仁杰气愤地说:“直到现在也没有给办理任何手续,7号楼被停工至今。这直接给我公司造成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赵海峰非‘中煤公司’的员工,所用‘中煤公司’公章等是伪造的”

“随着交往的加深,我们开始怀疑赵海峰不是‘中煤公司’的人,也开始怀疑他所使用的公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名章是伪造的。”陈仁杰称。

“于是,我在2016年7月到‘中煤公司’询问情况,该公司的一位姓刘的副经理的回答证明了我们怀疑的正确性。”陈兆福称,“我们立即到哈尔滨市道里公安分局报案,经公安局调查,以及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做鉴定,也证明了我们的怀疑的正确性。”

查看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做的(2018)13号《鉴定书》,记者看到该《鉴定书》有这样的检验意见:送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正本)上“中国煤炭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王玉泉印”印文及补充协议上“中国煤炭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印文均与相同内容的样本印文不是同一印章所盖印。

查看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做的(2018)165号《鉴定书》,记者看到其有这样的检验意见:送检的北安市绿海家园1号、4号、5号、8号以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上“中国煤炭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王玉泉印”印文均与相同内容的样本印文不是同一印章所盖印。

查阅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对“中煤公司”投标中心负责投标工作的李某所做的询问笔录,记者看到了这样的对话:

问:你单位是否另外还有招标部门?

答:没有。

问:如果有施工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人,什么样的人有资格被授权?

答:必须是正式员工,具体说是我们招投标最新的工作人员。

问:你单位是否有叫谭洪福、赵海峰的员工?

答:没有。

“我们有理由怀疑遭遇了官商勾结的强取豪夺。北安的官员为什么要赶走南通一建、盐城一建,让身份和资质都存疑的赵海峰进来?赵海峰不通过我公司卖楼,不出具资金来往票据,不出具建安发票,偷漏税千余万元,我们多次举报,有关部门为什么装聋作哑?”陈兆福称,“等他们把楼卖完了,我们将血本无归!而且还要背负巨额债务而永世不能翻身,我们怎么办?!”

北安市政府未予回应

为了求证万通公司所反映的问题,记者来到了北安市委宣传部。

通讯组的徐姓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记者请她联系刘副市长接受采访,她告诉记者刘已经退休了。记者请她找到刘的手机,以便电话采访。她说那得通过政府办。

在此后数天,记者也未等来刘的手机号码。

记者通过他人找到了刘的手机并进行了拨打。拨通后,无人接听。记者立即拨打北安市委宣传部宣传组电话,试图通过该组联系刘,但拨通后,无人接听。记者再次给刘打电话,依然是拨通无人接听,记者再次给宣传组打电话,结果同上。

记者只好给刘发短信,表明身份、说明意图,请他回话,但直到发稿,也未得到他的回应。

住建局: 苯板改砂浆保温问题属实;万通公司自己要动迁加油站

在宣传部的联系下,住建局副局长林永生接受了记者采访。

关于苯板改砂浆保温问题,他承认这属实,并解释说,住建局的二级单位质检站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后来整改情况怎样呢?”记者问。

“别的楼就按照设计来了。”林永生答。

“这个楼整改了没有?”记者追问。

“他没有改成苯板,但承诺使用时如达不到要求,就进行处理。”林永生答。

“那就是说,没有整改,只是做了承诺。为啥没恢复苯板保温呢?”记者问。

林永生对此未予以回答。

关于赵海峰售卖楼房问题,他说赵海峰完成1号楼施工后与陈兆福的矛盾激化,向陈要工程款,陈给不上。后来政府出面协调,用房子顶了工程款。

关于陈兆福被拘留,林永生解释说,他欠南通一建工程款,后来通过了劳动仲裁,下发了支付令,最后公安处理的。

关于加油站动迁,林永生告诉记者那是万通公司自己要求动迁的。

记者随后向万通公司求证。

“2015年7月27日左右,刘副市长来我公司办公室。当时,陈仁杰、常春华等都在。他让我们动迁加油站。动迁加油站我亏损,我不同意。他告诉我们,‘老百姓上访,我不是跟你商量,你们必须动迁!’”陈兆福称,“我们拖了半个多月,可刘副市长又用了老办法停了对我们的一切业务,我们只好从命!”

经侦大队: 六七家单位去收章

在北安市委宣传部的协调下,北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刘大队长和高副大队长接受了采访。

他们告诉记者,万通公司的章子没有直接交给公安局,而是交给了建设局。绿海家园是个烂尾楼,市里专门成立了包括公、检、法等7部门在内的“绿海家园项目推进组”,当时,赵海峰把楼盖起来了,为了控制陈兆福卖楼,工作组决定把公章收走,由建设部门保管。工作组六七家单位去收章,经侦大队也去人了,章直接交给了建设局。

记者随即拨打了林永生的电话询问章子的下落。他告诉记者,章子由住建局建管处保管。

此后,记者又拨打了陈兆福的电话求证经侦大队领导的说法。

“他们在撒谎!”陈兆福激动地说:“‘绿海家园项目推进组’是2017年3月成立的,而刘大队长是在2013年和2014年两次带一个人收走我公司的章子!”

“当时有谁在场?”记者问。

“陈仁杰、常春华等人都在场。”陈兆福答。

记者又采访了陈仁杰、常春华等人,他们证实了陈兆福说法。

“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书,刘大队长带一人要拿走我公司的‘三章’,陈兆福问为什么,刘大队长说是刘副市长让来拿的。”陈仁杰称,“这两次收章,都是刘大队长带一人来的,都是会计把章交到他手里的!”

“刘大队长从我手里拿走了章子。”常春华称,“直到2014年5月这些章子才送回。2014年9月,刘大队长又带人再次将我公司的‘三章’收走并转交给了住建局,直至今天也没归还。”

房管局:按工作组要求停掉了万通公司的网签线

北安市房管局交易大厅齐主任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关于停掉万通公司网签线一事,齐主任解释说,万通公司把楼卖的卖,顶账的顶账,百姓回不去就上访。市里为了保证百姓利益,成立了工作组。我们按其要求停的。

记者问赵海峰卖楼的情况,齐主任以“不清楚”为由,未予说明情况。

记者随后向万通公司求证齐主任的说法。

“这也赖不上去啊,项目推进组是2017年3月成立的,房管局关掉了我们的的网签线是在2014年年底!”陈仁杰称。

赵海峰:我有冤无处申

为了求证万通公司所反映的问题,记者对赵海峰进行了采访。

赵海峰告诉记者,2013年,陈兆福通过个人关系去哈尔滨找他,说有17.5万平米4栋32层的工程,施工许可证都有,于是赵海峰就到了北安,与陈兆福签了合同,约定干到主体封顶付工程款85%。后来赵海峰去找规划办主任,被告知32层政府没有上过会,没规划过32层,没批过这么大面积。

“我知道被骗了!”赵海峰愤愤不平地说:“土方(工程)完工后,我去找政府。刘副市长说既然你已经来了,土方都干了,你能不能帮一下政府的忙——陈兆福2007年动迁这地,到现在回迁户一个都没给。建设局的领导说,这几年,回迁户去北京上访,政府去取(接),光花路费就40多万元。刘副市长、人大领导、建设局都劝我先干一栋回迁楼,把回迁户装里(安置)。2013年8月12日我找到了陈兆福,达成了一个共识。我相信政府,8月22日开工,次年1月3日交钥匙,当时政府领导承诺朝陈兆福要钱,他要是没钱,政府负责给。(后来)我找政府要钱,就是没有,往下推!”

“从2013年到北安来干,干了2.54亿元的活,他们给了我48.1万元。我干了6年!”赵海峰称。

关于用楼房抵顶工程款,赵海峰解释说:“我干到了主体封顶,我与开发商有合同付工程款,我干10多万平米,有300多工人,要给工人开钱,政府多方面调解我俩,让陈兆福出去张罗钱,不然工人上访告状啊!我一分钱没拿回来,干不动了,政府出面介入了,让我找陈兆福谈。谈了一二十次。我投钱给你干,我干一平米净利润380元,合同里写的明明白白,结果什么都没实现,一直拖到今天。

关于万通公司反映的涉嫌偷漏税1000多万元的问题,赵海峰解释说,“用楼房抵顶工程款是经陈兆福同意的。顶了5万平米,我只卖了11套。城建税该(欠)着呢,这不假。我俩签的合同,城建税是甲方代扣代缴,建设局找我N次,他不面对,不负责任。税务局找我,我说得明明白白的,去找陈兆福,直接从工程款里扣。”

赵海峰向记者明确表示:“偷漏税10000多万元”的说法不属实。

关于苯板改砂浆保温一事,赵海峰解释说:设计是苯板保温,其中1栋半采用了砂浆保温。砂浆保温是国家允许的。当时,没有现金,苯板必须用现金购买才行,砂浆可以赊料,使用砂浆还多花了19.6万元。

关于工程保证金的问题,赵海峰解释说:“你到建设局查一下看我交没交,交了多少。”

“交了?”记者问。

“但没交到1000万元。”赵海峰回应道。

“交了多少?”记者问。

“交了几百万。时间太长了记不清了。”赵海峰答。

“你跟会计核实清楚给我发个信息。”记者称。

“我不用核实,我也不会再给你打电话,你们能来你们来。”赵海峰回应道。

关于万通公司所反映的赵海峰所使用“中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章、赵海峰的身份等问题,赵海峰说:假不假,你们来核实。

“对于他们反映的问题,你能否做出直接回答?”记者问。

“回答不了。你们来,坐一起,正好我有冤无处申!自从干上了绿海家园,我自家的房子都在银行抵押着,我在外边抬钱(借高利贷),一个月的利息是27.23多万元!”赵海峰回应道。

“陈兆福他们的完整材料复印件在建设局林永生处,如果想再向媒体补充说明,给我打电话!”记者告诉赵海峰。

但直至发稿,赵未联系记者。

记者就赵海峰所反映的问题向陈兆福求证。关于32层楼问题,陈兆福称,先期规划就是32层,后因采光问题回迁户告状,经相关部门批准,改为了28层;关于苯板保温改为砂浆保温,陈兆福称,如果允许,住建局为什么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因为北安冬季十分寒冷,不允许使用砂浆保温。使用砂浆保温的成本比苯板低很多。

“8月14日,税务局把会计常春华叫去,要拘留,因为查到卖了5万多平米房子没有上报,属于偷税漏税。会计赶紧解释,网签线和网签合同是他们做的,税务局大吃一惊。”陈兆福称,“我跟税务局的领导解释说,房子卖多少我们不知道,没有通过我们。税务局也很挠头。”

棚改是政府牵头的惠民之举,而北安的这个棚改为什么搞了10年还未完工,而且被搞得怨气冲天?拆迁户不满而上访;开发商不满而投诉官员;开放商、承建商势同水火而互相指责,各执一词。在这现象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

对于绿海家园小区的未来,本刊将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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