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后公司不按裁决书支付赔偿款,劳动者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关系履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应当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经仲裁委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书面仲裁裁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均可在收到裁决后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双方均未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则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则应当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7日内向劳动者履行仲裁裁决书确定的义务,如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裁决书确定的义务,劳动者则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图片来源于网络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张*,男,汉族,19**年4月24日出生,户籍地:北京市************,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北京*****公司,住址:北京市************,联系人:张**,电话:135********.

执行依据:京兴劳人仲字(201*)第****号

请求事项:

1 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支付北京*****公司申请人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赔偿金***元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张*与被申请人北京*****公司因劳动争议一案,业经北京市大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做出京兴劳人仲字(201*)第****号裁决书,确认被申请人北京*****公司与申请人张*2016年2月26至2018年3月21日期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并裁令被申请人北京*****公司支付申请人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赔偿金***元。

该裁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仲裁书确定的义务。无奈,申请人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北京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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