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河南讯(记者:王瑞平 赵锡伟 通讯员:侯文玲)8月22日,台前德商村镇银行将一面写着“清正廉洁、公正执法”的锦旗送到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法院执行局,以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
据了解,2016年1月李某因煤炭经营缺乏资金向台前县德商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到期后,李某未偿还借款。台前德商村镇银行将李某起诉至台前县人民法院,要求李某按照合同约定归还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总是找理由一拖再拖,拒绝履行法律义务。2018年6月22日,台前德商村镇银行向台前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台前县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向李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将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一旦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申请银行贷款、乘坐飞机软卧、高消费等方方面面都会受到限制。如果拒不配合法院工作,其名下的银行账户也会被冻结,影响其生产经营。了解到事情的严重性,李某当即表示一定积极筹措资金履行还款义务。8月8日,人在外地的李某通过网络转账把110余万元直接打给了台前德商村镇银行,案件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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