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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3名交警索要6条中华高档香烟、千元现金被处分!

原标题:忻州:3名交警索要6条中华高档香烟、千元现金被处分

近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忻州市静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制科原科长兼康家会中队指导员郝雪峰、康家会中队负责人左志平等人违规索要礼品问题。2018年2月,郝雪峰、左志平与县交警大队秩序科科长江晋德在交通执法过程中,向某司机索要6条价值共计2640元的高档香烟,由三人平分,郝雪峰还另收受1000元现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3月,郝雪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销法制科科长职务处分,左志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江晋德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责令退赔违纪所得。

事件回顾:

关于对网民反映“交警执法问题”一事情况通报

2018年2月4日晚,接到网民反映“司机举报山西静乐交警受贿索“中华”烟 请纪检严查”的情况后,静乐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对该事件展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纪委、县公安局已成立专门调查组,对此事件展开调查;

二、对文中举报的民警已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措施;

三、调查组已派员与当事司机取得联系,对其所反映问题进行进一步核实;

四、我们将根据调查情况对涉事民警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情况予以公布。

2018年2月5日

当事司机实名举报静乐交警索贿材料

山西静乐交警处罚运输柴油车辆走禁行索贿后作出的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决定书

司机购买的中华香烟6条照片

来源:山西广播电视台、金伍话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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