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案释法】 西宁一男子非法闯入他人家中!说只是想借杯水?
假如你回到家
发现你家里有陌生人
或者是回到家
发现你的家里有人进来过
……
这种事情真是细思极恐
小编想想都是一身冷汗
西宁一市民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看完的小伙伴们
一定记得锁好门啊
2018年7月16日,西宁市城中公安分局总寨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内某小区居民家中有陌生人闯入,可能是个窃贼,请求派出所民警前往处理。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事发地点。
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据民警称当时两个受害人从家里走了之后,走之前是把门带上了也没有反锁,他们就到楼下的一个,离得不远的一个网吧上网。到网吧后不久,受害人小马忽然有事需要回趟家,于是又返回了家中,当他到了自家门口时发现有些不太对劲。发现门是半开的,他刚准备往里走的时候,就有一个人浑身捂得严严实实的,戴着帽子,口罩,就把他推倒在地上了。当时是十六楼,男子没有坐电梯,从楼道直接就往下跑了。看到这种情况,小马第一反应就是家中可能遭遇了盗窃,于是一边对这个不速之客进行追赶,一边给自己的朋友打电话。
接到小马的电话后,小马的朋友一边对这名黑衣男子进行堵截,一边拨打了报警电话。小马和朋友两个人都没能抓到这名黑衣男子,着急的小马决定先回到家中查看是否有财物失窃,由朋友继续对黑衣男子进行追赶。快到小区门口时,小马的朋友又叫了小区内的保安帮忙,保安立即追过去。为了摆脱几个人的围追堵截,黑衣男子跑出小区门口后快速穿过马路,继续向远处逃窜。最终被保安抓住,听到对方说要拨打报警电话,黑衣男子这下慌了神,下一秒钟他的举动让所有人都捏了一把汗。
对面过来了一辆车,男子就跑过去往那个车上去撞。不久后,总寨派出所的民警就赶到了现场,黑衣男子辩解说自己之所以进入小马家中只是想要点水喝。在场的人员发现,虽然当天天气特别炎热,但是这名黑衣男子穿戴的衣物却很厚实,这似乎有点不太正常。经过询问,民警了解到,这已经不是黑衣男子第一次来到小马的家中了。嫌疑人在一个多月之前来过受害人家里,当时敲门之后受害人是在家的。了解了大概情况后,民警将黑衣男子和受害人一同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回到派出所后,民警首先对黑衣男子进行了人身检查。虽然该男子百般抵赖,但是闯入他人家中的事实不容置疑。最后经过核实,受害人家中没有任何翻动痕迹和财物损失。虽然小马家中没有遭受经济损失,但是家中忽然被陌生人闯入也是让他受到了不小的惊吓。据了解,小马出门时只是将门带上,并未反锁,民警提示这种情况下很容易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案例摘自经视法案
图片来自网络
今天
小编为大家普及一下,
什么是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成员的意愿或没有法律依据,私自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却拒不退出的行为。其中,“非法”指的是违背住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侵入”指的是未经住宅人许可进入他人住宅,以及不顾住宅人反对、劝阻,强行进入他人住宅。侵入方式包括破门而入、翻窗而入、强行闯入,行为可以是公开的,也可能是秘密的,构成本罪并不以实施暴力为必要条件。本案中,嫌疑人虽然没有破坏房门,但其行为已经构成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还有哪些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呢?
1.亲属(如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甥侄等)的住宅属于他人住宅,通过非法手段侵入亲属住宅的行为属于非法;
2.婚姻存续期间曾共同拥有的住房,离婚后已经分开另住的,该住房属于他人住宅,不得非法侵入;
3.老宅按遗产约定依法分割后,属于所有者住宅,其他人不得侵入;
4.房屋已经租赁给他人,房屋的使用权和居住权已经发生转移,在这样情况下房东不得非法侵入房客住宅;
5.房东为将不付房租的房客赶走,而侵入房客居住空间的行为也属于非法侵入住宅罪。
哪些特殊情况不属于非法侵入呢?
1.对于法律授权的合法人员,如警察、检察机关人员为了收集犯罪证据,需要进入犯罪嫌疑人身体、物品以及住宅的,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2.为了紧急避险,而破坏他人门窗,逃入避险的,或为了救火而闯入他人住宅的;
3.在得到住宅成员或看守者许可后进入住宅的,因不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条件,而不属于违法。但是,如果当事人采取胁迫手段,强迫住宅成员同意,或者进入住宅或房间的范围超出许可,则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在此我们提醒您:
住宅是公民人身栖息之地,
随意侵入他人的住宅
有可能会触碰法律的红线。
同时提醒您,
外出一定要锁好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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