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上一辆小车与一辆电单车发生碰撞,驾乘电单车的夫妻俩受伤,夜色中,小车驾驶人未作停留,径直驾车逃离现场。
事发时将近午夜,事故中,驾乘电单车的夫妻俩因伤情较重无法自救,3名过路市民看到后及时报警。接到报警后,南山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并协助医护人员将伤者送至医院进行救治。医院检查发现,男性伤者卢某(电单车驾驶员)肩膀及身体右侧碰撞后无法活动;女性伤者李某(电单车乘客)右小腿部有十几厘米长的开放性创口,胯部无法动弹,肘部擦伤。
当伤者在医院接受紧急救治时,南山交警也在争分夺秒收集线索。经过视频追踪,警方锁定肇事车辆位于南山某小区,车牌号码为粤B9TT**。8月23日凌晨3时许,南山交警找到肇事司机王某。此时的王某仍全身酒气,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04mg/ml,超过了醉酒驾驶的标准。
经问询,8月22日19时许,王某在某烧烤店和朋友一起吃晚餐,用餐期间喝了二两白酒、三四支350ml装的啤酒。酒后驾车回家,行至白石路时感受到车子发生震动。因当时雨势过大,王某自称以为是路面有大坑,全然不知自己是撞到了人,遂径直开车回家。
目前,王某已被移交深圳交警醉驾处置中心,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员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来源|蛇口消息报
题图|羊城晚报资料图(图文无关)
责编|李程 实习生 谢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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