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凌晨2点多左右,咸阳市三原县民警接到一名10多岁女孩的报警称,自己在三原县一家宾馆内被一男子强行控制,在这期间还曾被强奸。
随后,刑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宾馆内,通过受害女孩的带领,迅速将一名自称张某的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查,该男子真实身份是蒲城县的任某,但到案后任某拒不承认犯罪行为,后在证据事实面前,任某终于低下了头。
经任某供述,事发当天,任某约受害女孩到韩城见面,见面后相约去富平游玩,随后任某包车将女孩带到了三原。
任某到达三原后事先订好了房间,以给女孩过生日为由给女孩买了个大蛋糕后带到了事先定好的房间中。
在达到房间后,任某对女孩采取抽耳光、掐脖子等暴力手段,对女孩实施了强奸。
经调查,受害女孩今年才14岁,初中刚刚毕业。目前,犯罪嫌疑人任某,因犯强奸罪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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