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江苏昆山顺帆路与震川路交叉口,一辆宝马车压实线占用非机动车道,撞上了一辆电动车,双方争执不下。宝马车上先是从后座下来一男一女,将电动车及车主劝离路面。电动车主摸手机想交警来评评理,都被宝马车上的女性给予劝止了。事情不是很大,大家说说就过去了。宝马司机突然从车上拿出刀对电动车主进行挥砍。宝马司机无意间把刀甩飞了。电动车主一时间热血上涌,一时间捡起长刀,对着宝马司机就是乱砍。宝马司机身中数刀,已于28号晚间,因抢救无效死亡了。
事后,根据朋友圈流传出的消息。死去的宝马车司机当时是酒驾、压实线、占用非机动车道、随身携带管制刀具,从朋友圈里的图片来看,这个死去的男子上半身全是纹身、日常配戴大粗链子,结合事发当晚的违法违规行为,完全符合公安机关前阵子发布的黑恶势力29种常见外在表现形式的头两条:
1、佩戴夸张金银饰品炫耀的人员和以凶兽纹身等彪悍、跋扈人员从事违法活动的。
2、态度蛮横、粗暴,随身随车携带管制刀具或棍棒的。
事发现场实拍:
据相关人士爆出,遇害宝马男子为安徽合肥人。
事发后,有人说电动车主可能涉嫌防卫过当,应该负刑事责任,理由是电动车主捡起刀后对宝马车主挥砍几刀,宝马车主逃跑了,电动车主不应该继续追逐挥砍.
大部分网民则评论支持电动车主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付法律责任,理由什么样的都有,有的说一看宝马车主就是社会人,担心车主在拿出杀伤力强的武器,如枪支.
从法理上来说,电动车主在宝马司机逃跑后继续持刀追砍,确实涉嫌防卫超过了必要的限度。
小编的观点:适用法律不能机械化教条化,应当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司法的终极目标是让每一个人民群众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这起宝马司机砍人不成反被砍案,如果认定电动车主防卫过当承担刑责,想必大多数网民都会感到心中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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