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一机动车斑马线前将行人撞至重伤,负全责

近日,环城西路发生了一起小车与行人碰撞的事故,造成行人受伤、车辆损坏。事发当天,驾驶员刘某驾驶小车从小路直接出来之后左转向圆通桥方向行驶。当行驶到人行横道时,没有减速停车让行,直接与一名在过马路的女性发生碰撞。事后记者了解到,伤者李某被撞时,因为头部着地造成脑溢血,手脚软组织挫伤,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而小车驾驶员因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需要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记者从惠州市交警部门了解到。自从惠州市启动不礼让行人抓拍以来,大部分驾驶员都能在斑马线前自觉主动地礼让行人,但仍有小部分驾驶员由于交通意识淡薄,存在着不礼让的行为。在云山西路体育公园门前,这斑马线龚白相见十分醒目。大部分驾驶员在经过斑马线时都会提前减速,礼让行人。不过在一些非中心的路段,情况就没那么理想了。

在水口龙湖大道的这条斑马线上,夫妻二人正准备从安全秆走到马路对面,此时一辆白色轿车经过斑马线却没有停车,几乎贴着二人擦身而过。 江北亚太市场面前的斑马线,一名身穿蓝色上衣的残疾人,正在从斑马线上缓慢行走。而此时一辆左转车辆经过斑马线,在看到行人时也没有刹车,而是呼啸而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通过道路交叉路口时要按照交通信号灯或在交警的指示下通过,如没有交通信号灯,应当减速慢行、行人优先。如有交通信号灯,绿灯亮时,转弯车辆不得妨碍直行车辆和行人。当红绿灯为满屏红灯,允许车辆右转时,也要让行人先行通过。

(完)

来源|惠州电视台

编辑|戴抒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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