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一些不良的企业,存在着压榨劳动者的行为。有一些公司,会利用求职者不熟悉法律的漏洞,在工资待遇上压榨求职者,达到减少支出的目的。有一些公司在面对大学毕业生的时候,利用大学生求职急切的心理,在待遇上差别对待。
在一家公司的面试中就有这样的一个问题:试用期一个月,这一个是没有工资的,你能够接受吗?很多人听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一定是一脸懵逼的,但是也不排除一些求职者为了找工作,不在乎一个月的工资,而得到求职机会的做法。
一位90后的小伙子却只用了简简单单的5个字就让面试官无言以对:这是违法的!
小伙子其实说的很对,这确实是违法的。《合同法》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实际工作的80%。听完小伙子的回答,面试官尴尬地说,只是随便说说。当然,最后并没有录用这位小伙子。
对于这样的“坑”,你遇到过吗?欢迎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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