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吃黑!收保护费的"水匪"在天长落网

记得《水浒传》第36回中,宋江被发配到江州,过浔阳江时,被“水匪”“船火儿”张横抢劫了财物。8月28日下午,市公安局天长派出所副所长杨冬讲述了一个小故事,说的是一名苏北的“水匪”畏罪潜逃到了岸上,成了一只“旱鸭子”,最终被天长民警戳破了画皮,送进了牢笼。

8月27日上午,天长派出所副所长杨冬带领民警徐益宇等人,对辖区内的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进行检查登记时,发现一间出租屋里一个操外地口音的男青年回答民警的问话时吞吞吐吐、答非所问,民警让他出示身份证,男青年说身份证被贼偷了。说话间,男青年的眼神飘忽、躲闪,始终不敢与民警对视。职业的敏感使民警觉得这个神色慌张的男青年有问题,随即依法将他传唤到派出所,进一步核实身份。

来到天长派出所,民警让男青年报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男青年吱吱呜呜,接连报错了3个号码,还说他的记性不好,记不清了。民警一边加大了审讯的力度,一边进行外围核查,一路辗转后,终于确认此人名叫单某明,今年28岁,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顺河镇农民。2016年1至5月份,单某明与一帮地痞流氓纠结成团伙,经过事先预谋,多次窜至淮河流域的洪山头附近,采取砸船、言语威胁等方式,向在那儿违法采砂的“船老大”收取“保护费”十万余元,“黑吃黑”的单某明等人活脱脱就像一群“水匪”!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单某明畏罪潜逃。在多次追捕未果的情况下,2016年5月25日,江苏省盱眙县公安局将单某明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在全国公安机关通缉。作为一个心狠手辣的“水匪”, 单某明在淮河如鱼得水、嚣张至极,可是,两年多来,为了躲避警方的追捕,成了“旱鸭子”的单某明逃离了老家,如一条丧家之犬,四处流窜,既不敢住旅馆,也不敢乘坐汽车和列车,过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8月26日,单某明误打误撞地逃到了天长,万万没有想到,落脚的第二天,就碰到了例行清查的天长派出所民警,最终露了馅,落入了恢恢的法网。

8月28日下午,在接受电话采访时,天长派出所所长管一星介绍说,目前,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单某明已经移交给盱眙警方押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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