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7日晚间,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一辆宝马车违规拐进非机动车道,轻微触碰到了正常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的一辆电瓶车。
宝马车主下车态度恶劣的把该电瓶车主强行拉扯连人带车挪到了路边,但是宝马车内另外一名浑身纹身的中年男子还不满意,下车推拽殴打了电瓶车主,然后令人惊讶的是纹身男竟然还回到宝马车旁,从车里拿出一把很长的大砍刀,径直向电瓶车主砍了数刀。
死者
电瓶车主奋力躲闪,转机出现,纹身男的刀失手掉落。
结果被电瓶车主抢到手,反手砍向了纹身男。纹身男挨了数刀之后,转身逃窜,电瓶车主追砍了过去,最终纹身男被砍死。
这件事情,我来简单分析一下,事情的起端很清楚就是宝马车违规侵占非机动车道,撞到了正常行驶的电瓶车。
在这时,这还只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
随后,下来了一名女士,把电瓶车弄到了一旁准备和电瓶车主理赔,就在争论的过程中,纹身男子出车,先手对电动车主进行殴打。
到这里,属于纹身男子寻衅滋事。电动车主无责。
打了人之后,纹身男子还是不解气,回到车中取出长刀来砍人,电瓶车主中了几刀,不过都是不是要害,估计纹身男子喝了酒力气不大或者不稳,随后刀被打落在地。
事情在这里依旧完全是电瓶车主占理,纹身男子轻则故意伤人,重则故意杀人未遂了。电动车主无责,属于正当防卫。
视频的最后,刀被打落之后,电动车主和纹身男子抢夺地上的刀,纹身男子没有抢到,被电瓶车主砍了几刀,纹身男子慌乱之下,往宝马车上跑,电瓶车主随后追砍,最后纹身男子不治身亡。
最大的争议就出现在这里,中国正当防卫法的条件是,侵害正在进行时。也就是从纹身逃跑的那一刻起,侵害就结束了。不过,换句话说,当事人怎么知道,纹身男子往宝马车跑是去拿武器还是准备开车撞他呢?
按照中国法律,如果严格来判,电动车主属于防卫过当,过失杀人。最重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
不过简单分析一下两位当事人,纹身男子是随身带刀,开车违章,正常的讨论理赔事宜不做,反而是一言不合就砍人。这帮人是什么性质我相信大家都猜得出来。
反观电瓶车主,明明没有做错什么,正常行驶在非机动车道,被变道的宝马车撞了,反而是他被宝马车下来的几人围住,甚至到后面冲出来个男的一言不合就拳脚相向,而且就算被纹身男子打了他也没有还手。
直到纹身男子打了人还不够,还要去车里拿刀,这时电瓶车主肯定要反抗了啊,几十厘米的大砍刀在脸上舞看,不反抗轻则伤重则死。
而且对面明显是混社会的,多半在言语上有什么激怒,比如让你在昆山混不下去,把你全家打一顿之类,这也是让电瓶车主一定要追杀纹身男的原因之一,当然这只是我的推测。
想想看,如果电瓶车主把刀抢到手之后没有去追杀纹身男,那么就有大概率发生一件事,我们从纹身男一言不合就从车里冲出来大人的细节就看的出来,打了人不够还要拿刀就看的出来,这个人是极度好面子的,一定要在朋友面前撑住场面。
那么电瓶车主如果放弃追杀,纹身男的面子已经丢完了,事后报复的几率肯定极高,电瓶车主也是气上心头,无可奈何之下选择了追杀。
再说了当时的场景根本不可能理性,周围还有纹身的同伙,如果,躺下的可能就是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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