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人史某、杨某、刘某、朱某高兴地从玛纳斯县人民法院领取到了拖欠的工资款15万元,他们激动地表示:“谢谢人民法院,谢谢法官,你们辛苦了。对这个工资,我们自己都不报什么希望了,没想到你们为我们强制执行了回来,感谢你们。”
据悉,2013年—2014年,史某等四人在被告柴某的建设工程公司打工,但该建设工程公司不按时支付工资,累计共拖欠史某等四人工资款15万元。史某等人曾多次向公司讨要工资未果,于是四人分别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款。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先后下发了四份判决书,判令该建设公司给付拖欠工资款(四份判决共计15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柴某并未主动履行,史某等四人遂持生效的法院判决申请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面对法院执行通知书视若无睹,依旧我行我素,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公司强制执行,柴某一直躲避不见。
为倒逼该公司给付工资,执行法官依法扣押了该公司会计、出纳的电脑主机箱。之后柴某来到法院,表示保证一个月内付清所欠工资,请求拿回主机箱。执行法官告知柴某需付清工资后才可以提走扣押的电脑主机箱。柴某向法院口头保证回去筹款,但之后仍是只承诺不兑现。
2018年8月17日,通过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几个月的共同努力,终于找到柴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柴某仍以没有钱为由拖延执行,法院随即依法作出对柴某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拘留的第三天,柴某公司的财务人员付清了拖欠的工资,史某等人及时领到了拖欠了几年的工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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