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3日,福鼎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雷某某、朱某某、陈某某、李某某、候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兰某某、陈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
2017年10月28日23时许
过程:候某某因琐事与被害人赖某某在福鼎市翡翠18酒吧内发生争执,第二晚为泄愤与朱某某经商议,纠集陈某某等人找到赖某某后,面戴口罩手持砍刀将赖某某围堵在丰田牌小车内,打砸车辆、围砍赖某某,被害人史某某在店门口拉住随后赶至的候某某时,被候某某砍伤左手手臂。
后果: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丰田牌小车毁损价值2411元。
2017年12月25日晚
过程:被告人雷某某得知其友王某某等人在本市翡翠18酒吧内与人发生冲突,纠集朱某某、陈某某、李某某、候某某等人先后赶至翡翠18酒吧和山前里洋口,雷某某先无故用刀砍向林某某、又踢了林某某一脚,被他人拉住,后又持刀砍向在旁劝阻的陈某某,朱某某等人见状亦上前追砍陈某某。
后果:两人轻微伤。
2016年12月底至2017年2月间
被告人雷某某伙同他人在福鼎市桐城街道麻坑里昭明路三巷空地、昭明路的一排榴房后门空地流动开设赌场,以花会、牌九形式赌博,从中抽头渔利,纠集陈某某、夏某某等人至赌场看场、撑场面,并给予他们每天300元至500元不等的费用。期间,赌场每天参赌人员达二三十人。
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间
被告人雷某某伙同他人为躲避公安机关查处,不断流动在福鼎市硖门乡斗门头村福建宏大特钢有限公司围墙外的一处空地、江氏宗祠一处空地、沙淀简易搭盖房等三个地点开设赌场,并纠集朱某某、李某某、陈某某、候某某至赌场撑场面、维持赌场秩序。
检察官说法
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损财物、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聚众“打砸抢”等。
“
本案雷某某、陈某某、李某某等人人数已三人以上,且每次实施犯罪活动,纠集者相对固定,一般都是雷某某,犯罪活动亦是寻衅滋事罪和开设赌场罪,属于规定的7+11类行为中的两种。所以应认定雷某某等人属于恶势力团伙。
”
之所以要打击恶势力犯罪,是因为恶势力犯罪相对普通的单人单起犯罪或因为临时起意纠集人员实施的涉众型犯罪而言,具有更大的社会危险性,因这些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如不打早打小,长此以往,就有可能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方向发展,给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严重的破坏,所以有必要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大成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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