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糊涂事千万不能做 柯桥警方今年已处理7人

近年来,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屡屡遇到公民不配合,不服从,辱骂,推拉,质疑警察身份,甚至暴力抗法的事件,致使原本是民事纠纷的事情,演变成违法犯罪案件,原本是轻微或一般违法案件,升级为刑事犯罪案件,严重干扰了民警正常执法,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8月27日下午,绍兴柯桥男子刘某骑电瓶车带人,途经柯桥区兴越路与湖西路十字路口,被路面执勤的柯桥区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交警示意男子下车接受处罚,对其当场做出罚款20元的处罚,然而在这过程中,刘某多次使用侮辱性言语辱骂交警,并用手拍打交警。交警对其进行了警告,并告知执法记录仪全程摄像,然而刘某是不依不饶。

刘某的行为,致使围观群众越聚越多,致使周围交通一度受影响。为了博人同情,他还当众撒谎喊道警察打人。有群众给刘某做思想工作,希望他冷静客观接受交警的处罚,然而刘某却变本加厉,甚至恶人先告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辖区柯桥派出所先后接到了刘某、交警的报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给目击群众制作了笔录,详细询问了有关情况,并调取了交警执法仪视频等证据,事情一清二楚。最终,刘某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27日晚,柯桥警方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对此,刘某后悔不已。

人民警察在执法时,公民有义务配合执法,不能以谩骂、无理纠缠甚至暴力阻碍警察的执法活动。而执法活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您多一份理解少一份抱怨。如果因一时的冲动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终将害人害己。今年以来,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处理了7起此类案件,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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