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能力评估细则”培养良好的收养家庭关系

《北京市收养家庭能力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目前已结束征求意见,记者昨日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细则拟规定收养孩子要进行家庭能力评估,申请人居住条件、婚姻及家庭经济状况、家庭卫生和饮食营养状况、周边环境配套,甚至邻里关系、有无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等,都是评估内容。(8月29日新京报)

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地域经济发展不均衡等多种原因,存在着庞大数量的孤儿,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情况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共有孤残儿童52.5万人,其中被家庭收养的孤残儿童人数为2.3万人。“收养”行为成为社会关系中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

尽管中国于上世纪90年代就颁布、修订了《收养法》,但毋庸讳言,有些人出于良善意愿收养孩子,却并未依照收养法,从而形成了“灰色收养”地带。民间无序的收养乱象也一直鱼龙混杂。有的家庭及收养人待被收养人视如己出,一家人相互陪伴,和乐生活。但有不少人出于各种私利收养孩子,随心所欲地对待被收养儿童,冷暴力、打骂、虐待时有发生,甚至还有人利用收养残疾孤儿和弃婴敛财,河北“爱心妈妈”李利娟便是典型案件,规范收养行为,保护被收养儿童的正当权益,非常必要。

北京市的“收养能力评估细则”明确了评估流程六个环节,通过入户调查、心理测评等,对收养人的收养动机、婚姻状况及子女情况、职业和经济状况、身心健康状况、居住环境、养育养育能力等进行评估,挑选更多具备收养条件的、更适宜孩子成长的家庭或公民承担起收养责任,注重物质与精神方面的双重评估,精准匹配,为孤儿提供良好、健康的成长环境夯实基础。

揆诸以往,还有一些人出于一时冲动收养小孩,但后因辛苦、繁琐、家庭成员变化等多种因素又出现“反悔”,将被收养人视为累赘,肆意虐待。细则拟规定,评估机构发现收养人有家庭暴力、虐待等不履行抚养义务、影响被收养儿童正常生活的行为,甚至发生遗弃、吸毒、性侵等违法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拟设90天被收养人融合期,如此就避免了过去收养过程完成之后疏于监管的错误做法,对收养行为全程跟踪,让双方都有一个磨合、适应的过程,发现负面苗头及时修正,确保收养人、收养家庭一如既往地平等、慈爱地对待孩子。

合理合法、健康规范的收养行为是慈善事业的有效构成,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风向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公益、慈善热情日趋高涨,进一步完善收养法规契合社会需要与时代要求。收养不是过去那种“给口饭吃就行”的错误做法,而是需要寄养家庭、照料人愿意付出更多的关爱,学习科学的教养方法,并尽心尽责照顾孩子。

“收养能力评估细则”是健全收养法规的细节呈现。完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细化收养标准,强化收养家庭的健康指数,建章立制,厘清底线,建立动态的、常态的跟踪评估和监管服务,杜绝私人收养后便撒手不管,再度发生“爱心妈妈风波”等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密切关注被收养人的成长状态,逐步建立全国联通的收养信息大数据系统,提升收养家庭的责任意识与法规水平,总结每一起收养事件的利弊,激发慈善热情,规范收养行为,培养良好的收养家庭关系,消弭“灰色收养”真空地带,全方位地保障被收养儿童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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