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赴滇"兼职"遭绑架 失联8天吞下8节"香肠"(图)

《柳州一男子赴滇“兼职”遭绑架出境》后续

当事人自述:失联8天吞下8节“香肠”

目前,昆明警方以其涉嫌运输毒品罪予以取保候审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王缉宁

韦某手机8月13日发给其妻子的视频截图:韦某用刀剁掉一男子的一节手指。

8月14日晚,在与家人失联8天8夜后,租住在柳州的男子韦某在孟连县与家人取得联系。此前,他的手机向家人发送了捆脚绑手、剁手指视频,并勒索了3万元(本报8月16日曾作报道)。8月27日,已经返柳的韦某向记者讲述他失联期间的经历。目前,他仍深陷一起涉嫌运毒品的刑事案中。

高报酬“兼职”诱惑稀里糊涂出了境

8月6日,韦某通过QQ兼职群,获知一个“美差”的信息:帮人送350克“货”可获1.2万元报酬。

尽管对方在QQ聊天中没有挑明代送的是什么“货”,但面对高报酬,韦某瞒着家人踏上了柳州开往昆明的T381次列车。

8月7日上午8时,韦某抵达昆明后,对方通过手机与他联系,指挥他下一步的行动。就这样,他接连换乘私家车、出租车、摩托车、皮筏艇等几种交通工具,抵达云南孟连县境内,然后走山路选择偏僻地方偷渡过境。8月8日凌晨2时许,韦某被一辆出租车送到一个不知名小镇上的“三龙兄弟宾馆”。

抵达宾馆后,韦某的手机和身份证被人收走,并被告知过两天才有活干,暂时在宾馆住下。起初,他一个人住在宾馆三楼的房间,后来又来了两名男子同住,据称都是来“送货”的。期间,一个负责送饭的人告诉韦某,宾馆所在地已经是缅甸境内,让他不要出门,如果有人查房,就说是来缅甸赌博的,赌场叫“维加斯”(音)。

没多久,来人告诉韦某,要他运毒品回国,韦某和另一男子明确表示拒绝。当晚,宾馆里来了身着绿衣、佩戴枪支的武装人员要查房,他们让客人到宾馆一楼集中,一一查看了客人的身份证,由于韦某身份证被扣,对方让他报了姓名。之后,武装人员离开宾馆。

8月12日,在宾馆住了三天后的中午,有人来敲门,让韦某和另几个男子一起收拾行李离开宾馆,去到对面的商店。商店门口蹲着一个男子,他带着两个同意运货的男子离开,韦某则被人带到了商店后面约100多米远的一个院子里。

在这个院子里,韦某经历了令他心惊肉跳的50多个小时。

韦某手机8月12日发给妻子的视频截图:韦某正被人捆绑手脚、遭电击,对方索要5万元。

拒绝运毒遭勒索并被迫剁人手指

院子里来了三个人,他们一起分别对韦某和另一男子实施了用手铐铐手、铁链和铁丝捆脚、毛巾塞嘴、口罩蒙眼一系列操作,并称“没有事的,一下就好了”。

接着,三人问另一名被捆男子:“你的命值多少钱?至少5万元,你家不给5万你就别想回去了。”之后,韦某听到一连串拳脚和哀嚎声。

20多分钟后,三人转向韦某:“你家里谁最有钱?”

“我家里没有钱,该借的借完了,现在还没还完。没有钱。”

“没有钱?那没事。”一顿棍棒如雨下,随后韦某被一脚踹翻在地。

8月12日下午,韦某的妻子小潘的手机微信上,收到了韦某被捆遭棒打、电击的视频,对方索要5万元。

对方曾逼迫韦某说出自己来缅甸赌博欠债的话,韦某利用对方听不懂的壮族方言,告诉家人自己并没有赌博,立即被绑匪用棍棒制止。

韦某亲属出于无奈,只得通过微信先后转去3万元赎金。

每天晚上,韦某被控制的房间都不开灯,三名绑匪只点蜡烛,且讲话很小声,生怕被外人发现。

13日,韦某的妻子小潘收到一段男子被剁手指的视频。韦某称,由于该男子的亲属不肯支付赎金,绑匪威逼他用刀剁了男子的一小节尾指,并用韦的手机把过程拍了下来。

“我不砍(他的话)我就挨砍。”韦某说,剁下的一节手指被放进了一个容器里,容器里还有好几节手指,令人不寒而栗。

8月14日上午,绑匪控制韦某的手机上,突然收到一条“广西公安短信平台”对公安机关满意度的调查短信。绑匪当即确定韦的家人已经报警。不久,当时正在柳州市刑侦支队报案的小潘,手机就收到绑匪发来的“质问”信息。

之后,柳州警方告诉小潘,他们决定以绑架案刑事立案,会派警察前往云南解救韦某。

“钱不给够也无所谓了,但得吞‘那种东西’!”韦某称,当日中午,他在被捆绑手脚的情况下,被对方强灌他吞下八节类似香肠的物品。韦某判断,他吞下的东西可能是毒品。

韦某亲属与韦某手机之间的短信对话。韦某家属供图

脱险后向警方报警涉嫌运毒获“取保”

韦某说,14日晚10时许,尽管没有收齐5万元赎金,绑匪已开始计划分钱跑路。没多久就将他释放了,归还身份证,但没有归还他的手机,只给了他一部非智能手机和300元路费,并安排一辆小车把他送到边境。

上车10多分钟后,韦某先给妻子发了一条短信,当他抵达孟连县确认安全后,立即打通妻子电话,至此,他的亲人们心里悬着的大石头终于落地。

15日上午9时,韦某收到妻子小潘汇来900元后,马上赶到就近的孟连县娜允派出所报警,意外遇到那个被他剁手指的男子。韦某说,他向警察主动交代了自己体内有被人灌下了八节“香肠”的经过,警方做了笔录。后经警方确认,“香肠”为毒品。

8月16日,孟连县来了昆明市呈贡公安分局的三个民警,他们把韦某带到该分局的禁毒大队,柳州警察也在该大队见到了韦某,两地警方分别对韦某进行调查问话,制作了笔录。韦某说,他在孟连和昆明分别排出8节物品,经警方确认为海洛因47.77克。

柳州警察告诉韦某,如果只是绑架,他们可以带韦某回柳州,但由于他体内藏毒,属于昆明的案子,带不了他回去。让他配合当地警方调查。

8月20日,韦某妻子小潘收到昆明市呈贡公安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

21日,小潘赶到昆明呈贡公安分局,向警方提供了其手机上的相关微信聊天和视频证据,警方还制作了问话笔录,在缴纳了1万元保证金后,小潘为韦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当地警方扣押了绑匪给韦某的非智能手机和300元“路费”。当地办案民警交代韦某,回到柳州后,不能随便离开当地,要保持通信畅通随传随到。至于韦某是否会被当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至少要等上三个月。

23日晚,办完手续的韦某和妻子一道离开昆明,次日回到柳州。

身背运毒嫌疑

能否“洗清”仍未知

8月28日,回到柳州4天的小潘,从柳州市城中公安分局领到一纸立案告知书,上称,“韦某被绑架一案,我局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符合立案条件,现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侦查”。

尽管结束了噩梦般的经历回到柳州,但韦某仍未能轻松。“昆明警察说我主动向孟连警方交代身体藏毒,属于投案自首情节。至于我在缅甸吞毒是否属强制的,警方目前无法查实,我可能会被检察机关公诉,也可能会获免予起诉。”韦某谈起自己的案子,忧心忡忡。

韦某涉嫌运输毒品罪最终是否成立,目前仍由昆明司法机关侦办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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