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人民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突击行动把“老赖”逮住

台山市人民法院实行全方位监控,对“老赖”实行突击拘留。江门日报讯 (文/图 记者/陈方欢 通讯员/邓颖琪 何奎) “台山市人民法院决胜执行难‘老赖’突击拘留行动队,现在出发!”随着台山市人民法院院长谢建华的一声令下,台山市人民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和法警立马就位,分组出发,一场执行风暴正式开始。

据悉,为积极响应广东省高院的“南粤风暴”专项活动,全面冲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日前,台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和法警大队的干警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全员出动,深入执行一线,开展了一场“老赖”突击拘留行动。

此次行动中,台山市人民法院应用了指挥执行中心单兵执行系统,由谢建华担任总指挥,执行指挥中心与各分队保持沟通联系,随时掌握、指挥和调度各小组的执行行动。

当天下午2时30分,公安机关传来消息,一失信被执行人出现在台城街道某社区内,指挥中心当机立断,立刻启动应急方案,前往目标区域抓捕失信被执行人。

据了解,去年12月,该名失信被执行人郭某因经济合作社合同纠纷被法院判令向其户口所在经济合作社支付7.3万元的合同款,但郭某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遂于今年3月向台山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依法立案后,于2017年4月联系郭某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但郭某一直采取消极和逃避的态度应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定的付款义务。7月,台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员尝试到郭某单位再次与其联系,但郭某逃而不见。在一切思想教育等工作无效后,台山市人民法院在8月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台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员走访了郭某的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及工作单位,仍无法找到其人。终于,行动当天下午,执行人员在台城街道某社区内找到郭某并将其拘留。

另一位被司法拘留的失信被执行人谭某,因一金融借贷纠纷被法院判令还款4.3万元及利息,但因一直未履行相关还款义务而被台山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多次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未果,遂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决定。行动当天,执行人员深入台城街道筋坑村委会,在谭某家中将其带走并拘留。

据了解,此次突击拘留行动,重点针对此前已曝光的失信执行名单进行搜寻,共出动干警30余人、警车5辆,走访入户20多户,一共对2名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经拘留教育,两名失信被执行人认识到错误并于拘留行动开展次日缴纳全部欠款,获提前解除拘留。

台山市人民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李乐川表示,此次行动展示了台山市人民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态度与决心。“面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台山市人民法院的态度是坚决的。接下来,我们将持续通过封锁经济、行动自由等高压手段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希望各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做一名诚信、守法的公民。”李乐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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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法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让“老赖”无处躲藏

江门日报讯 (记者/陈方欢 通讯员/邓颖琪 何奎) 8月24日,台山市人民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曝光了44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最高欠款高达577.3万多元。据悉,这是该院今年以来曝光的第三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欠款不还成“网红”

失信被执行人陈某如,于2012年5月向某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并多次用该卡透支消费、取款,但自2014年5月起,陈某如一直未能依约向银行还清该信用卡的交易款项。截至2016年1月,陈某如申领的上述信用卡已欠款23319.59元。

在向陈某如多次发出还款催告通知无效后,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台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6年9月14日判定被告陈某如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某银行信用卡欠款本息及滞纳金、取现手续费、消费手续费合计23319.59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382元。但陈某如一直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台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后,向陈某如发出执行通知书,查控其银行账户财产。在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后,法院并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承办人亦多次联系敦促其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未果,台山市人民法院遂将其曝光于失信被执行人平台。名单曝光后两小时,陈某如致电执行员,表示要到法院还款。

目前,陈某如已到台山市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382元,另外2.3万多元的信用卡欠款,陈某如也正与银行进行利息确认,积极协商还款。

赖账570多万元上“黑榜”

失信被执行人蔡某,于2013年6月至10月期间,与申请执行人颜某达成共同出资收购、经营某石场的口头合作协议,并约定两人各出资现金1300万元,各占50%的股份,全部资金汇入蔡某的银行账户,由蔡某确保专款专用。2013年11月,颜某与该石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订了采矿权转让合同。2014年1月,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书》,对之前达成的口头合作协议进行书面确认。

与蔡某达成上述口头合作协议后,颜某从2013年10月开始向蔡某账户汇入投资款项。在颜某汇入部分投资款项后,蔡某向颜某表示自身资金不足,需向其借款500万元用于出资,颜某同意后共分2次将借款500万元汇入蔡某账户。蔡某收到款项后向颜某出具了两份《借条》,约定了借款期限及利息。但《借条》约定的借款期限到了之后,蔡某却分文未还,颜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台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定蔡某偿还原告颜某借款本金及利息577.3万多元。但蔡某一直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颜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台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后,未发现蔡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

不论数额多少,只要赖账都会上“黑榜”。今年以来,台山市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力度,通过曝光“老赖”名单、限制高消费和出入境、加强与公安的联动、开展集中拘留行动等措施,进一步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全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努力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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