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工地门外铺钢板 七旬老人绊倒受伤
钢板边缘有切割痕迹且与地面有较大缝隙
29日11时许,家住西安丰登南路附近一小区的一位老人在出门遛弯时,被铺设在路面上的钢板绊倒摔伤。“摔倒的一瞬间,用手支撑了一下,没想到那个钢板根本没有与地面贴合,造成小拇指与掌心处割伤,现场流了好多血。”老人姓魏,已经72岁了,倒地后根本无法起身,还是周围一名保洁员将她搀扶起来。
“流了太多血,旁边一位好心邻居给我用塑料袋简单捆扎后,才打车去了医院。”老人说,自己先到了一家附近的社区诊所,但因伤势较重没有手术设备,医生让其转院治疗。昨日下午4时30分,记者在收治老人的西安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急诊室看到,老人受伤的右手已被缝合包扎。其右手掌伤口深3厘米、长4厘米,右手小拇指近掌心位置缝合3层,并进行了止血处理。
随后,记者来到老人摔伤的丰登南路一家施工工地,只见门前公示牌上写着工地名称为“生力小区二标段”,有3块钢板覆盖在该工地门前区域,钢板纵横交错,中间不仅有缝隙,还有焊接时凸起的小段钢筋,其中沿街的一块钢板翘起严重,部分区域还有被切割的痕迹。“知道有人受伤,我们正在对这进行改造。”现场两名工作人员正在对翘起的钢板进行焊接,他们告诉记者,由于该处路面下有管道,施工工地进出大型车辆拉载重物,已造成路面坑洼,铺设钢板是为了保证安全。对于老人受伤一事,工作人员称已给老人送了水果看望,但对于赔偿问题,他们还要向上级请示。目前双方还在进一步协商中。
针对此事,记者也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称,开发商和施工方在建筑开发的过程中,为了自身的建筑便捷,可能在道路上放置一些相应的保护措施和施工工具,但是该工具已经涉及到行人的危险和安全,若导致行人产生人身损害,那么作为钢板的所有权人或管理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按照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其应当按照过错的比例、造成行人损失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来源:三秦都市报
责编:熊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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