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低调“行事”,却难逃蜀黎火眼金睛

8 月 28 日早 6:45 分,延吉分局民警在延吉北站口执勤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 HX1979 小型轿车,民警发现车内驾驶员有点慌张,说话含含糊糊,民警怀疑其可能喝了酒,将其带入检查站接受酒精检测,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查发现,驾驶员吴寿吉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45.5mg。驾驶员吴寿吉表示自己昨晚与朋友喝了不少,认为经过一夜,今早就会酒醒的。

处罚结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民警对吴寿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2000 元,驾驶证记 12 分,并处驾驶证暂扣 6 个月。

高速公安温馨提示:酒后驾驶是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切不可喝酒后开车,即使是 " 隔夜酒 " 也同样危险!

编辑:赵霜雪

值班主任:高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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