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被淹未通知,随和物业是否应担责?

8月22日,呼和浩特市民陈先生反映,小区物业在发现楼上业主家跑水淹了他家的情况下,没有及时通知,致使他家损失惨重。

据陈先生介绍,他居住在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馨康花园北区31号楼1单元一楼东户。3月初,他和家人前往北京探亲,半个月后回到家,便有一股臭气扑鼻而来。他发现,家里被水泡过,导致地面下沉、墙皮发霉脱落、被褥潮湿发霉、家具变形,收藏多年的大量邮票也几乎被泡毁,造成6万多元的损失。随后,陈先生急忙向邻居们询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居住在三楼的业主告诉他,3月1日或2日,他发现二楼东户业主家跑水后流淌到了楼道里,就急忙打电话告知了小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赶来后,发现二楼东户业主家里没人,便关闭了楼道里的自来水阀门。而此时,物业工作人员在目睹了二楼大量跑水,已经淹了楼下住户的情况下,竟然没有通知二楼业主,也没有通知一楼业主。陈先生说,更可气的是,由于他家和二楼业主家3月上旬均没有人居住,不知是什么人后来再次打开了楼道里的自来水阀门,导致二楼业主和陈先生家二次被淹。物业工作人员发现二次跑水后,再次前来关闭了楼道里的自来水阀门,但依旧没有通知这两户业主。二楼业主马先生在3月中旬回到家得知自家跑水淹了陈先生家后,花费两万多元给陈先生家重新装修了房屋。对于陈先生家被淹造成的其他损失,马先生和陈先生均认为,小区物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可是,陈先生多次去找小区物业,可对方一直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8月22日上午,记者来到呼和浩特市随和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馨康花园项目部时,物业工作人员声称负责人均不在。记者根据工作人员提供的号码拨打一位郝姓经理的电话,但对方处于关机状态。当日17时许,该物业公司一位姓吴的负责人给记者打来电话称,他们将尽快与陈先生协商妥善解决此事,希望记者暂时不要进行报道。

8月28日,陈先生告诉记者,这些天物业方面根本没有人来找他协商解决此事。

(北方新报首席记者张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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