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临河推出多项户政便民利民措施
8月30日,巴彦淖尔晚报记者从临河区公安局了解到,日前,临河区公安局推出多项户政便民措施。
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办理临时身份证不再需要留存复印件,同时将临时身份证办理时间由一个工作日缩减为即办即取,确保办事群众只跑一趟。
进一步缩短户口业务审批时限:由派出所负责的一级审批业务当日办结(包括户籍迁移、死亡注销、新生小孩落户、增加曾用名、18周岁以下姓名变更、人像信息维护及参军服兵役等业务)。
其他需区级以上户政部门审批的业务中,由临河区公安局负责的二级审批业务自收到材料后3日内办结(包括无户人员补录及身份证号码变更等),由巴彦淖尔市公安局负责的三级审批业务自收到审批材料起7日内办结(包括出生日期及民族的更正)。
需派出所出具的其他户籍相关证明事项,如《双重户口注销证明》等全部当日办结。
进一步压缩居民身份证制发周期:群众选择到受理派出所户籍室领取的,25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取;自愿选择通过快递方式领取的,7~15个工作日内寄达收件地址。
大中专毕业生在临河区落户的,取消其他证明材料,只要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到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即可申请落户。
为单位集体户和社区集体户(不包括大中专在校生和福利机构)提供打印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内页的服务。
持《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入户手续,只需提供入户方(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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