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有关“裸体男子街头抢孩子”的视频被冠以多地在网络热传,十余个城市的网警通过微博辟谣。8月30日,经“求真”记者与警方核实,该视频实际发生地在浙江宁波市北仑区。警方提醒,已转发的网民请删除不实信息。对部分未核实信息便转发不实消息的恶意传谣者,警方已进行教育训诫惩罚。(9月1日人民网)
据报道,在8月27日到8月28日内,这一视频被冠以多地名称在各地市民微信群中传播,并附以类似“这是发生在当地某工商银行门口的抢孩子事件”的言语,引起多地群众恐慌。目前已有11省19个地区的网警及时辟谣。由此可见,“裸体男子街头抢孩子”这一由某地真实事件演变成的谣言所造成的危害之大。
庆幸的是,各地警方能够及时辟谣,若不然此谣言还会诱发更大范围的民众恐慌。因为,有图有视频,加上杜撰的地址,以及耸人听闻的表述,极容易让受众深信不疑。而在信息传播如此便捷的当下,分分钟钟就可以让一定区域内的所有人周知。而这也正是谣言的可怕之处。
对此事件,但也不能止步于辟谣。因为光天化日抢孩子的事情,的确令人惊悚,所以要真正扼杀此等谣言,就应该从杜绝“抢孩子”事件入手。毕竟,谣言传播的越凶,也就证明着群众的安全感系数很低。否则,便没有那么多城市与无辜的群众受到波及,也就不至于让谣言散播至11省19个地区。因此,各地须加强社会治安环境治理以安民心。
其次,谣言泛滥,无论是始作俑者,还是“二传手”的推动,无一不证明着两点,一是参与者的法律意识淡薄;二是参与者的识谣辨谣辟谣能力不足。这两点均有赖于互联网媒介素养的提升。不难发现,伴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以及网络安全也越来越引起重视,但人们互联网媒介素养并没有与时俱进跟上,所以,网络新媒体环境下,媒介素养当引起重视。
再者,加大对制谣传谣的违法成本也很有必要。据报道,警方提醒,已转发的网民请删除不实信息。对部分未核实信息便转发不实消息的恶意传谣者,警方已进行教育训诫惩罚。但是,一些情况下,“教育训诫惩罚”远远不能让制谣传谣者长记性,即便处于“法不责众”的状态下,让违规者受到应有的法律惩戒,才能有助于消弭谣言传播土壤。
总之,纵然谣言不会绝迹,但对于个人而言,也应该做到既不制作谣言,更不去当谣言“二传手”。同样,相关部门应该对“裸体男子街头抢孩子”类似的关于社会治安谣言引起重视,既要做足辟谣的功夫,更须通过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让人居环境更安全更和谐,类似谣言再发时也就自然会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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