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路虎文身男扭脖子、暴打口岸执勤人员案件有新进展!

原标题:判刑!路虎文身男扭脖子、暴打口岸执勤人员案件有新进展!

还记得今年3月5日

在拱北街头发生的

路虎文身男暴打工作人员事件吗?

法院判决来了!

案情回顾

两男子殴打综治队员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欲硬闯人流密集的步行街

2018年3月5日傍晚,阚某某驾驶机动车,载着徐某某来到拱北莲花路步行街附近。由于阚某某没有通行证,其驾驶的车辆不得进入步行街区域。但是,阚某某却企图驾驶机动车进入人流密集的莲花路步行街。

工作人员上前解释反被辱骂和恐吓

此时,正在执勤的口岸综管队员刘某便立即上前阻止阚某某的行为,并向阚某某、徐某某解释没有通行证的车辆不能进入该步行街的规定。听了解释后,阚某某不仅没有停止自己的行为,还对刘某进行辱骂和恐吓。

工作人员继续解释竟被暴打

但是,刘某依然继续耐心地对阚某某、徐某某两人进行解释。不料,阚某某、徐某某两人随即下车用拳脚殴打刘某,并将刘某摔倒在地,阚某某用双手扭住刘某的脖子,徐某某用拳头砸刘某后脑勺。

街头暴打工作人员行为影响极坏

导致刘某头皮挫伤,牙冠缺损,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和手机均被摔坏。阚某某、徐某某的行为引来现场大量路人围观,造成现场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经鉴定,刘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被摔坏手机价值人民币418元。

案发当天

打人者阚某(男,36岁)被拱北口岸派出所民警抓获

3月6日

打人者徐某(男,29岁)也被警方抓获

经调查

阚某、徐某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

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拱北警方刑事拘留

3月8日下午

香洲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

犯罪嫌疑人阚某和徐某

2018年5月13日

阚某某、徐某某委托家属与刘某达成赔偿协议

刘某对阚某某、徐某某两人表示谅解

当时的事件也引发了网友的大讨论

很多网友都表示很愤怒

一审判决结果

现在

就是真的验证了这句——

出嚟行,迟早都要还了 !

▲犯罪嫌疑人阚某在候问室内

8月30日

香洲法院依法对今年3月份

在拱北口岸莲花路步行街发生的

一起恶性寻衅滋事案作出一审判决

香洲法院审理后认为

阚某某、徐某某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

情节恶劣

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

构成寻衅滋事罪

▲犯罪嫌疑人徐某正在接受讯问

考虑到阚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徐某某当庭认罪,酌情可以从轻处罚。此外,阚某某、徐某某赔偿了刘某的损失,取得刘某的谅解,酌情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

香洲法院

对阚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对徐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来源:珠海广电融媒丨珠海台记者肖葆青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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