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判刑!路虎文身男扭脖子、暴打口岸执勤人员案件有新进展!
还记得今年3月5日
在拱北街头发生的
路虎文身男暴打工作人员事件吗?
法院判决来了!
案情回顾
两男子殴打综治队员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欲硬闯人流密集的步行街
2018年3月5日傍晚,阚某某驾驶机动车,载着徐某某来到拱北莲花路步行街附近。由于阚某某没有通行证,其驾驶的车辆不得进入步行街区域。但是,阚某某却企图驾驶机动车进入人流密集的莲花路步行街。
工作人员上前解释反被辱骂和恐吓
此时,正在执勤的口岸综管队员刘某便立即上前阻止阚某某的行为,并向阚某某、徐某某解释没有通行证的车辆不能进入该步行街的规定。听了解释后,阚某某不仅没有停止自己的行为,还对刘某进行辱骂和恐吓。
工作人员继续解释竟被暴打
但是,刘某依然继续耐心地对阚某某、徐某某两人进行解释。不料,阚某某、徐某某两人随即下车用拳脚殴打刘某,并将刘某摔倒在地,阚某某用双手扭住刘某的脖子,徐某某用拳头砸刘某后脑勺。
街头暴打工作人员行为影响极坏
导致刘某头皮挫伤,牙冠缺损,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和手机均被摔坏。阚某某、徐某某的行为引来现场大量路人围观,造成现场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经鉴定,刘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被摔坏手机价值人民币418元。
案发当天
打人者阚某(男,36岁)被拱北口岸派出所民警抓获
3月6日
打人者徐某(男,29岁)也被警方抓获
经调查
阚某、徐某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
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拱北警方刑事拘留
3月8日下午
香洲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
犯罪嫌疑人阚某和徐某
2018年5月13日
阚某某、徐某某委托家属与刘某达成赔偿协议
刘某对阚某某、徐某某两人表示谅解
当时的事件也引发了网友的大讨论
很多网友都表示很愤怒
一审判决结果
现在
就是真的验证了这句——
出嚟行,迟早都要还了 !
▲犯罪嫌疑人阚某在候问室内
8月30日
香洲法院依法对今年3月份
在拱北口岸莲花路步行街发生的
一起恶性寻衅滋事案作出一审判决
香洲法院审理后认为
阚某某、徐某某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
情节恶劣
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
构成寻衅滋事罪
▲犯罪嫌疑人徐某正在接受讯问
考虑到阚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徐某某当庭认罪,酌情可以从轻处罚。此外,阚某某、徐某某赔偿了刘某的损失,取得刘某的谅解,酌情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
香洲法院
对阚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对徐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来源:珠海广电融媒丨珠海台记者肖葆青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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