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上调到手收入反而减少?偷换概念!

东方网记者李佳敏9月2日报道:新个税法8月31日落地,个税“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这几天,一张有关个税调整后的“收入表”在朋友圈疯传,称“起征点”上调后社保缴费会变相多扣,到手收入搞不好反不如前。仔细研究,可以发现实为“偷换概念”,网传图片中的计算方法有误,社保理应一直按工资总额为基数。

根据这张被疯传的图表显示,同样是5000元工资,“起征点”调整前个人纳税45元,社保缴纳基数按最低工资(1800元)标准扣除,个人缴纳社保330元,最终个人到手工资4625元;“起征点”上调后,个人纳税降0元,然而,社保缴纳基数却变成实际工资,个人大约需要缴费920元,这样一来,到手工资反而变成了4080元。

其实这张表混淆了社保与个税的关系,与社保相关的不是个税法的调整,而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长久以来,社保均由企业与社保、银行签署三方协议,社保费用由银行代扣,个人所得税由税务局征收。改革重点将社保费改为税务局征收,但缴纳比例其实没有任何的变化。

社保改由税务部门征收,也意味着从明年开始,职工社保的缴费基数要强制与个税的征缴基数保持一致了。

所以“少掉”的工资去了哪里?这主要取决于就职的企业是否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值得关注的是,如果所在职的公司仅按最低标准缴纳社保,其实是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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