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人类的朋友,爱狗、养狗的人不在少数。有的养狗者遛狗时,看到有小朋友,会离得老远就把本已拴着狗绳的小狗抱起来,生怕吓到孩子。但是也有的养狗者,神情倨傲,纵狗为乐,如果你要是问他一句怎么不拴狗绳,八成会用遭到白眼,“我们家的狗又不咬人?有什么可怕的?”,甚至是狗已经伤了人,也不感觉歉意。两相对比,素质立判。
每天的一早一晚,是养狗人的遛狗高峰。记者走访部分社区发现,不少养狗人并没有栓狗绳,随意跑动的还不乏一些大型犬,放任式养犬的现象随处可见。
记者:您这狗会不会咬人啊?
小区居民:应该是不会,如果不受刺激的话是不会的。
记者发现,绝大多数小区都在醒目位置设立了文明养犬以及不允许养大型犬的标识牌,但是却并不能消除一些放任式养犬人的侥幸心理。社区居民对于这样的不文明行为大多非常反感,但是却都感觉没有什么好办法。
小区居民:我生怕狗把孩子咬了、碰了的,有时候看见狗跑过来孩子吓得直哭,我就赶紧把孩子抱起来。
小区居民:有一回孩子他妈抱着孩子上楼,进屋一看,娘俩儿吓得小脸都黄了,一条大狗就在楼道里呆着呢。
记者:是大狗吗?
小区居民:是大狗。
记者:当时拴着绳呢吗?
小区居民:没有,狗主人说他擦地着,没注意狗就自己跑出来了。
小区居民:这事没法说啊,都是街坊邻居的咋说呀,直接说你别养了也不行啊。
记者采访小区物业部门时,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人员也时常加以宣传和劝阻,但是效果甚微,接到居民的相关投诉也从没间断过。
某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 周国柱:咱们只是协助执法部门,没有实际权力来进行管理,只能做到提示。因为咱们物业公司只是根据物业合同来针对社区里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维护、养护,狗是居民自己的附属品,这个咱们物业公司管理不了。
除了社区居民和物业公司的无奈以外,放任式养狗行为也造成了扰民、伤人、环境污染等诸多问题。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有的时候业主一开自己家的门,狗就出来在外面大小便,很多居民都反感这个。
小区居民:把自家的狗使绳拴上,出门遛狗手里拿点纸或者小铲,有些养狗人可以做到,大部分的养狗人都没做到。
针对养狗行为,尽管相关法律规定早已出台,但在实际生活中,这些法律规定往往被养狗人视而不见,遛狗不栓绳、饲养烈性犬也鲜有受到相应处罚。记者在对相关法律人士进行采访时了解到,因放任式养犬行为引发的诉讼案件不在少数。
津宝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连伟:同一小区的两位邻居在楼下遛狗时,由于一方没有拴狗绳,导致两个狗在一起掐架,另外一方就想保护自己的狗,把它抱起来,在此期间就被狗咬伤。像这种饲养动物侵权案件,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动物的饲养人和管理人应当对侵权行为承担责任,责任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放任式养犬,导致的后果是严重的。据区疾控中心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我区报告犬伤总数4485例,比2017年同期增长了8.25%。
公安宝坻分局巡警支队第三大队副队长 张衡:养犬登记需要有本市的常住户口、居住证或者其它合法的身份证明,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还要有独户居住的条件。公安机关对未办理养犬注册的,根据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暂扣其犬、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对一般管理区内的单位或者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公安机关对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其进行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会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编 后 话
如何协调养狗爱狗人和被狗影响生活的人的利益?那就是:依法依规文明养狗。希望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责,宣传提高养犬者的法律意识,让养犬人受到法律与道德的双层约束。对于爱狗人士来说,唯有走到“依法依规”的轨道上来,不妨碍公共和他人的利益,这样的养狗行为才能得到理解,我们的生活环境才会更加文明、和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