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一男子盗窃微信钱包,被警方抓获!

8月21日晚22时左右,科尔沁区公安分局明仁派出所接到110报警电话,被害人刘某称自己微信钱包中丢失5000元。民警赶到现场后,经询问得知,被害人刘某(19岁),8月21日下午15时,刘某应朋友郑某的邀约去网吧打游戏,在17时左右,郑某以给家人打电话为由借走刘某的手机,直到晚上21时后知后觉的刘某才发现自己的微信钱包里少了5000元。

明仁派出所民警了解详细情况后,迅速对郑某进行排查,在郑某的朋友处得知,郑某在市区某公寓内开了一个房间,民警立即赶赴该公寓,于8月21日晚23时许,在公寓内将郑某当场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郑某对盗窃刘某手机微信钱包内50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和刘某是朋友,经常在一起玩,一次无意间得知刘某的微信钱包支付密码,因为最近手头紧又想买部手机,便萌生了盗窃的念头。犯罪嫌疑人郑某便设计了这一出戏码,当日下午郑某约刘某去网吧,期间以给家人打电话为由,借走刘某的手机,拿着刘某的手机直接去了手机专卖店,利用刘某的手机向商家支付了5000元,买了一部价值2700元vivoX21手机,随后商家又给了他2300元现金,在实施犯罪后,因惧怕被刘某发现,多次拒接刘某打来的电话,为了方便躲藏,让朋友帮自己开了间公寓。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现今科技产品的层出不穷,新型盗窃手段也随之出现,给了依赖于电子支付的年轻人一定的警示,要对身边的人有一定的防范意识,不要泄露自己的个人隐私尤其是密码信息。

小编提示:

扫一扫就能一秒付款,微信电子钱包给大家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为大家带来了无穷的隐患,使犯罪分子针对电子钱包的新型犯罪手段越发多样化,盗窃、诈骗、赌博、让人防不胜防,请大家一定要时刻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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