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首位台胞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这就是我最大的愿望和幸福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9月1日起正式实施,西峡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设立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从今天起开始受理港澳台居民提交的申请。

9月1日上午,记者就早早地来到了西峡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户籍民警正忙着为前来办证的群众办理身份证件等业务。办证台上放置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指示牌格外醒目,办证大厅里摆放着“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全指南”宣传彩页,墙上贴着办理指南和流程图等。

办居住证

当天上午9点多,75岁的台湾同胞王学敏女士,来到了西峡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户籍室。户籍民警别艳柳热情上前迎接,将宣传彩页送到王女士手中,详细为其讲解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所需相关手续和享受相关待遇等。照相、采集信息、上传资料……,短短5分钟,民警就为王学敏女士办完了所有手续。

王学敏女士出生在西峡县城关镇,80年代就嫁到台湾,在台湾生活有二十多年,前两年回到大陆。王女士现居住在西峡,年岁已大,出门坐车、看病有诸多不便。“听到西峡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打来电话说现在能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这个消息,我非常激动,昨天晚上睡不好觉。有了居民证,以后看病就医就更方便了。在祖国的家乡能够安分守已过好晚年,这就是我最大的愿望和最大的幸福!”拿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的王学敏高兴地说。

领取凭证

据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依该办法申领居住证。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以及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还可享受涉及诸多方面的9项便利。(河南经济报记者张治中 通讯员丁俊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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