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格判处5年从业禁止!家教猥亵儿童被禁止从事教育培训行业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钱宇文 记者 袁玮)长宁区检察院起诉的一起猥亵儿童案,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采纳检察机关的建议,禁止程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5年内从事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培训、看护等特殊职责的职业。据悉这是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所作出的最高期限的从业禁止判决。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法院判决认定,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25日,被告人程某通过某家教APP推荐,上门为一7岁女童提供“一对一”教学辅导。期间程某趁机多次猥亵该女童,并诱骗被害人对此保密。今年2月程某被抓获,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长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冬生告诉记者,从业禁止制度是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再犯罪预防措施,在决定是否适用从业禁止以及从业禁止期限时,主要应考虑适用对象的再犯危险性,而不能只看对其判处刑罚的轻重。本案被告人程某利用家教老师的职业便利实施犯罪,罪行得逞可能性和隐蔽性均较大,依法确有必要对其判处从业禁止,而且考虑到其对被害人多次实施侵害,并采用诱骗手段掩盖罪行,再犯危险性极大,因此对其判处法定最长期限的从业禁止,是符合预防程某再犯罪实际需要的。判决生效后,长宁检察院将推动建立完善从业禁止判决的执行监督机制,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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