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方米甲醛检测气候箱标准编制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人类与整个生存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性及环境保护的必要性。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如刨花板、纤维板、胶合板、地板等)因生产过程中的胶合、贴面、涂饰等制作工艺要求,致使产品会有甲醛气体的释放。长时间接触超过标准量的甲醛气体,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2004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153号公报已将甲醛定为致癌物质,2005年美国健康和公共事业部及公共卫生局(一立方米甲醛检测气候箱)

也将甲醛列入一类致癌物质。甲醛释放量的限定成为必需,国际上发达国家对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量都有明确的标准规定。

我国从1994年以来,陆续在化工、家电、建材、纺织品等行业开展环境标志认证工作,并先后于1999年10月颁布了绿色(环境标志产品)人造板标准2002年1月颁布实施了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一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1等国家强制标准,明确规定了甲醛的释放限量,将人造板甲醛释放量的大小作为衡量人造板产品质量的重要指标。1m3气候箱法是国家强制标准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一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规定使用的检测方法之一(用于法律仲裁),也是国外较普遍采用的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检测的标准方法,其特点是:模拟室内自然气候环境,检测结果准确可靠,更贴近实际。采用此方法有功于我国人造板标准化水平的提高,促进本行业更快地走向国际市场。美国、日本、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均有此类检测装置的标准和产品,而国内对此类设备的生产和应用尚无明确的标准和规范,市场缺乏定型产品,阻碍和影响了我国人造板及其制品环保品质监督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验工作的顺利进行。(环仪仪器)

为增强本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有必要在产品质量标准及其检测手段和设备方面尽快与世界接轨。鉴于形势和我国实际情况的需要,准确测定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量,限制伪劣有害产品流入市场,侵害消费者权益,促进环境保护已是当务之急。为了更好地贯彻推广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类标准,1m3甲醛释放量气候箱检测装置成为重要的保障环节,制定此类用途的人工气候箱的产品标准、规范产品质量,使之达到检测方法的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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