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是人类具有的特征之一,然而,对于什么是人类智能(或者说智力),科学界至今还没有给出令人满意的定义。有人从生物学角度定义人类智能为“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也有人从心理学角度出发定义人类智能为“进行抽象思维的能力”,甚至有人把它定义为“获得能力的能力”,或者不求甚解地说它“就是智力测验所测量的那种东西”。这么多的定义读者很难选择了,当然它们也并未被人们所普遍接受。如果我们连人类智能都无法给出精确的定义,对人工智能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只好众说纷纭了。
毫无疑问,现代电脑是一种具有高超能力的机器,它的种类多,价格低,体积小,用途广,它在计算、控制和数据处理方面,广泛替代人类完成了大量的工作,甚至比人做得更加出色,让人无法比拟。
人工智能在定理证明研究中有一个最有说服力的例子,就是机器证明了困扰数学界长达100余年之久的难题──“四色定理”。据说,“四色问题”最早是1852年由一位21岁的大学生提出来的数学难题:在任何地图中都可以用最多四种颜色着色,通过着色就能区分任何两个相邻的国家或区域。换一种说法,就是如果任意划分一个图形并给各部分着上颜色,使任何具有公共边界的部分颜色不同,那么需要且仅需要四种颜色就够了。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像“哥德巴赫猜想”一样,属于世界上最著名的数学难题之一,让许多人为之低头弯腰,历尽艰辛。
攻克“四色定理”似乎应该昭示机器证明时代的来临。可是,直到今天,它仍然是著名数学难题被电脑证明的绝无仅有的一例。人工智能先驱们认真地研究下棋,研究机器定理证明,但效果仍不尽如人意。问题的症结在于,虽然机器能够解决一些极其错综复杂的难题,但是有更多的工作,对人来说是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事情,对电脑却难似上青天。
不要以为人工智能离我们很远,它已经在进入我们的生活,模糊控制,决策支持等等方面都有人工智能的影子。让计算机这个机器代替人类进行简单的智力活动,把人类解放出来做其他更有益的工作,这是人工智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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