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男子因辱骂交警被依法行拘

在朋友圈晒晒自己的生活,在微信群里和朋友聊天交流,这都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种消遣方式。不过,网络可不是法外之地。昨日,一位出租车司机在微信群里推送两条辱骂交警的视频消息,两个小时后,他就被沧州公安找上门,被请到西环派出所和民警“唠家常”。

9月2日中午12时26分,该驾驶人于某驾驶出租车冀JZ23**在市区浮阳大道由北向南行驶,看到交警正在路边对违停车辆进行治理时,趁着等红灯的功夫,他拿出手机先后拍摄了两段辱骂交警贴条的视频。视频中,该驾驶人多次使用侮辱性词语,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侵害了民警正当执法权益。该视频短时间内迅速传播,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由于短视频迅速传播且言论极具侮辱性质,交警一大队民警立即对这段信息的发布人进行核查,并调取现场视频监控,随即锁定了该视频拍摄者的个人信息。

9月2日14时30分,西环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了该出租车司机于某。经询问,于某陈述了自己使用手机在微信群发布辱骂交警正常执法的事实,声称自己曾因在路边违停被交警贴条,遂心有不忿,拍摄并发送了辱骂交警的视频,同时也表示后悔不已,并向交警同志道歉。目前,于某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于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交警一大队提醒您:

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对于寻衅滋事、公然辱骂正常执勤执法的公安民警,恶意妨碍公务甚至辱警袭警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微信时代的“朋友圈”也不是“泄愤圈”,网上发声应依法规范言行,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来源:沧州市公安交警一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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