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蛛丝马迹”让交通肇事逃逸案犯无处遁形

8月26日8时30分,辽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刘某电话报警称:8月25日晚20时许,其妹夫左某在孤家子镇岗上红路口北侧路上行走时被车撞了,伤者脑部出血已经昏迷被送往医院,请立即派警前来处理。

接到报案后,辽河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勘察,由于当事人是事故发生后次日报案,事故现场已经变动,事发当晚还下着雨,且肇事车辆及驾驶员已经不知去向,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但办案民警不怕困难、迎难而上,以案发现场为源头,向四周辅射,调取各个路口的监控视频资料,最终通过视频监控发现可疑车辆。经过认真分析及对比后发现肇事车辆是一辆125型摩托车,民警随即返回交警大队向大队长张希金汇报,张希金大队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事故中队民警召开研判会,确定侦查方向。通过一步步排查,民警乔新龙发现辖区内某冷冻厂的一名工人和摩托车的特征都与肇事车辆比较吻合,随即办案民警向张希金大队长作了汇报,张希金要求将此人传唤到大队进行询问,当办案人员到冷冻厂传唤该人时,发现该人已经不知去向。

随即民警通过查询得知此人名为孙某,户籍所在地是公主岭市十屋镇,现在孤家子镇租房居住。办案民警通过联系孤家子镇派出所在实有人口系统查询得知当事人孙某在孤家子镇某小区一号楼居住,得知这一信息后办案民警找到了嫌疑人孙某的住处,但是孙某不在其住处,只有家人在家,通过做家人的思想工作,孙某最终选择投案自首。经审,违法行为人孙某对交通肇事逃逸一事供认不讳。

目前,由于嫌疑人孙某是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发生事故后逃逸,伤者的伤情鉴定结果还没出来,公安机关先对孙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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