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资没到手,女子竟报警求“做主”

原标题:嫖资没到手,女子竟报警求“做主”

凡无事拨打110电话恶意骚扰、谎报警情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近日,莆田市公安局凤凰山派出所接到了一起因卖淫嫖资纠纷报假警的案件。

8月15日凌晨1时17分许,凤凰山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警,称半个小时前其在凤凰山街道南门的出租屋内被一摩的司机强迫发生关系。

民警立即出警赶往现场,见报警的女子龚某神情十分淡定,据其介绍,当晚一摩的司机以出租房子为由,向她咨询其住处的房租价格、房间条件,还趁其房内无人时强迫其发生关系,而后逃之夭夭。

办案民警仔细地听着龚某的叙说,发现其神态自若,而当询问其是否认识摩的司机时,她的眼神闪烁,连连声称不认识。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民警认为这起案件或许不是龚某所述的这般简单,于是让查找手调取该女子当晚的行踪并让其留意龚某的反应。

在查看监控的过程中,坐在一旁的龚某心不在焉,还时不时找查找手聊天。而且在监控录像中,清楚地显示:凌晨0时40分许,龚某见到摩的司机后,两人聊了没两句就坐上了摩的。一上摩的,龚某就主动贴在司机的后背上并搂住了司机的腰,十分亲昵,而且下车后龚某也没有付车费,而是径直往住处去。大约1点20分许,司机下楼,骑着摩托车离开。

22日,凤凰山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经过布控,成功在辖区内抓获司机郑某,果然如民警所料,案件也出现了巨大转折。

原来,当日凌晨,龚某和郑某约定以520元的嫖资进行卖淫嫖娼,事后,郑某食言当场只用微信转了52元给她,认为被耍的龚某气不过跟郑某爆发争吵,索讨无果后,龚某威胁要报警,不料郑某丝毫不为所惧,盛怒之下的龚某便拿起手机拨了110。

最后,龚某因涉嫌谎报警情和卖淫并处拘留13天罚款5000元,而郑某因涉嫌嫖娼拘留10天罚款5000。

编辑:陈汉儿

供稿:顾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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