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合一后税务局首次上线 你关注的涉税问题答案在这!

今天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郑旭彪作客市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直播室,接受广大群众和纳税人的咨询、投诉和建议。

在直播现场,“行风热线”节目组一共收到了热心市民反映的问题11个,主持人提问7个,上线嘉宾在直播现场回答问题18个。热心市民们反应的这些问题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面对这些问题,能在线解答的,上线嘉宾一一耐心为市民们认真解答,不能在线解答的,则记录下来,表示下线后会立即跟进。

来看看市民提出的这些问题郑局长是如何解答的。

余女士问:我是一间出口企业的会计,请问出口货物申报办理退税有何期限规定?

郑局长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4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公告》规定: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适用免税政策,并应在5月份的申报期申报免税,若5月份仍没有申报免税,则应在6月份申报征税。

市民余先生问:

我现在还在试用期,公司说要等到试用期结束才能参保,是这样吗?

郑局长答:

员工在试用期也需办理参保手续。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吴女士问:本人新注册一家公司,现已办理营业执照,请问税务部门的新办企业“套餐式”服务有哪些项目,怎样办理?

郑局长答:

新办企业套餐式服务是指将新登记的企业可能涉及的10个办税事项,整合成一套线上办税流程,纳税人需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办理申请,经过税务人员审批后,只需要跑一次税务机关就可以完成法定义务事项和发票领用的办理。

具体包括以下10个涉税事项:一照一码信息采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行政许可、防伪税控系统设备申领、发票领用簿发放、实名办税信息采集、扣税协议签订(延后实现)。

市民曾先生问:我刚刚购买了一套新房,听说要在规定时间内缴契税。请问,规定的时间有多少天呢?如果没在规定时间缴交,需要罚款吗?

郑局长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2018年12月30前,我市契税纳税期限为购房人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内,2018年12月31日开始,契税纳税期限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逾期缴纳税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上线期间,兴宁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节目组的热线电话响个不停,市民参与热情非常高涨,气氛热烈。由于篇幅有限,还有很多问题小编就不在此一一列举,详情请留意市人民政府网站“行风热线”。

直播结束后,郑旭彪同志表示,如果市民们还有其它的问题和建议,欢迎大家拔打纳税热线——12366,或致电“行风热线”栏目。税务工作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税务工作,对税务局工作多提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也便于税务局有针对性的从纳税人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纳税人最关心的地方做起,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助力加油。

广电新媒体中心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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