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母状告子女 惠水法院双语审理

8月29日,一起年迈母亲状告子女赡养纠纷案件在惠水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均为布依族群众,且现年90岁的原告王某妹完全不懂汉语,为解决此特殊情况,促进民族团结,惠水县法院特安排懂布依语的法官及书记员组建双语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审理查明,原告王某妹育有三男二女,自老伴去世后,其一直与小儿子罗某共同生活,小儿子罗某称自己需外出打工挣钱养家,故无暇再照顾老母亲,希望其他兄弟姊妹能照顾母亲,其余子女以经济负担重或忙于事业无暇顾及为由拒绝赡养,长此以往家庭矛盾日益突出。经村、镇调解组织调解无果,无奈之下,老人以其子女未尽赡养义务为由诉至法院,恳请依法判令五个子女罗某英、罗某福、罗某花、罗某安、罗某共同承担赡养责任,每月给付赡养费600元,并至少探望原告一次。

庭审中,法官、书记员使用双语办案,用地道的布依语,通俗地讲解法律条文,赢得了双方的信任,缓和了情绪,使庭审得以顺利有序进行。鉴于双方分歧较大,案件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的行为是严重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作者 白健飞 来源:惠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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